脸,觉得他脸上只有难堪、忍耐和放弃,半点开心的痕迹都没有。
心跳快得如擂鼓,跳得疼。
或许是感应到他灼热的目光,花咏抬起头,对他艰难地笑了笑,善解人意道:“盛先生,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自己选的,所以用不着愧疚。”他向后退了退,做出离开的姿态,但只退了一步,又忍不住扑上来,轻轻抱了抱盛少游,又赶在盛少游回抱他之前,飞快地同他拉开了距离。
“未来,你一定可以遇到比我更好、更适合的另一半。”花咏的声音软软的,眼神却沉痛,缥缈得像是要和盛少游永别:“盛先生,忘了我吧,再见。”
忘?
怎么忘?
盛少游的确是个善忘的恋人。他有过许多、许多的前任。有的记得脸,却想不起名字,有的记得名字,却对不上脸。
他善忘到,哪怕和大多数旧情人,擦肩而过,也只会觉得那是个眼熟的大众脸,根本记不清姓甚名谁,更想不起昔日的枕畔温存。
他十分善忘,但真的忘不掉花咏。
忘不掉这个为他烤饼干,给他留字条,攒钱还给他,红着脸和他接吻,喜欢离家出走和不辞而别、流着眼泪跟他说再见的秀弱又倔强的oga。
花咏爱盛少游,和盛少游在一起届满一年,打破了他以往交往时常的最高纪录。
这朵漂亮的兰花敬他,爱他,照顾他,却从未有过一刻的攀附。
他自尊地爱,比肩地爱,给予了盛少游从来没有过的情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