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以看见我阿娘了。”

    “万福啊,我每天抱着你的时候,都希望能早点长大,早点和镜子里的阿娘说话,看阿娘摸摸我的脑袋。”

    “可惜,长大以后,我问过父皇很多次,他只是很伤心,也没说过到底像不像;至于京里的其他人,哪里会记得阿娘。”

    她仿佛不知疲倦一样,摸着小狗暗淡的毛发,一下又一下。

    “你这个小笨蛋,过奈何桥的时候,一定要看看你阿娘是不是在等,没阿娘保护的孩子,做鬼也会受欺负。”

    “还有,求一求孟婆,多喝一碗孟婆汤,把这一世,”她忽然哽咽,却强行牵住嘴角,“把这些痛苦都忘了吧。来世,别找我这么坏的主人了。”

    合欢摸着万福的头,如果是往常,它一定会眯着眼睛,尾巴甩得比风车还要快。

    她没忍住笑出声。

    傻狗,笨狗,蠢狗……

    泪水却将眼前遮得什么也看不清。

    “你最爱在花里面打滚了,那时候连父皇都说,一只狗儿也这么喜好风雅之事,”合欢,抹去泪花,“现在花大多都要谢了,你先凑合凑合,待来年春天,我一定给你送更多的花。”

    又笑着补充:“只要我来年还在,没去找你。”

    “脏兮兮的万福,在那边可不能再往泥窝里滚了,那边没有小喜,没人帮你洗澡,以后只能顶着一身土,让其他狗笑话。”

    合欢将他喜欢的玩具,吃食,衣服都放到万福身边。

    秋风瑟瑟,合欢穿的单薄,伤还没好全,冷风直往伤口里面钻。

    这怎么能比得了她心里的疼。

    她宁愿被踢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要万福离开她。

    万福已经老了,快要十岁,合欢已经做好某一天失去他的准备,或许是玩蹴鞠球的时候,它颤抖着再也跑不动了,卧在地上安然离世,或者啃着最爱的鸡腿时,忽然心神一动,黑白无常从地府接引,它快活地跟着去见判官,等待下一世做个小狗儿小狸奴小娃儿,而不是拖着重伤的身体,为了保护主人,活生生被人踢死。

    他原本该好好活着的。

    是她连累了它。

    她愚钝如猪,笨得要死,好端端在院子里磕的流血,万福为了救她,从宫里跑出去,正好冲撞了皇后,被殷明澜下令用棍打。

    万福救了她第一次,因为它找人乱跑,殷明澜下令重选的宫女这才齐备,到琼华殿当值时发现一身是血的她;它一身的伤,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又为她挡了第二次。

    合欢十指扣进土里,哪怕抠出血,长长的指甲劈开,她也没有喊一声--

    如果那天她直接死了,那该有多好;

    如果这次她醒不过来了,和万福一起过奈何桥,去找父皇,父母亲,该有多好;

    如果父王母妃没让她躲回京城,而是一家人一起殉国,那该有多好;

    如果那天看见父皇身边沈伴伴抱着的小狗,她没有兴高采烈地抱着它,而是退回御兽监,那该有多好。

    万福会是一个有娘亲的小狗,在御兽房平安一生,而不是躺在那里,为了一个没用的主人,妄送了性命。

    合欢恨所有人,但最恨的,唯有自己!

    是她无能,保护不了所爱,还要连累它救她。

    呵,高长青说的没错,孟合欢就是一个拖累,成日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念了一些书,就能改变一些什么,拯救一些什么,其实,她什么都不是。

    连自己最爱的小狗都护不住,她就是个祸害,累赘,没用的人。

    其实,哪里有人需要她的拯救呢?孟合欢,不过是一个傻子,别人看着她取乐,施舍一些东西,她就以为这就是金兰之交,同窗之宜了,可笑,到头来,爱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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