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猛烈的追求了吧?”
曲忆臣摇头:“是我追的他。”
兰笙很惊讶:“是你先喜欢他的?”
曲忆臣理所当然:“是啊,高中一开学就喜欢他了。”
兰笙犹豫:“你们从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了吗?”
这对从来没喜欢过谁,也没追求过谁,更没和谁谈过恋爱的男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超纲了。
但是这话一脱口,兰笙又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冒昧了。
曲忆臣倒是不介意,坦然道:“喜欢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吧?保持喜欢才是一件难得的事情。喜欢就想靠近,靠近了如果还喜欢,那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兰笙觉得很有道理。
曲忆臣又问:“那你呢?你还没回答我,你喜欢小谢吗?”
“在从未有人能够如此靠近他的情况下,你靠近了他。你心里喜欢谢逢歌吗?”
“或者换个说法,你想要再靠近他一点吗?”
明明谢逢歌根本就不在场。
可是在这句话的作用下,兰笙的心脏却好像要跳出来。
……想要再靠近一点吗?
兰笙的脑子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给出了一个完全肯定的答案。
可是……这就是喜欢吗?
那种喜欢。
青年掌心不自觉搭在自己心口的位置,感受到年轻的心脏正在有力地跳动。
“……”
长这么大,还没有喜欢过谁。那种喜欢。
但曲忆臣有句话确实说对了。如果喜欢一个人的话,就是会忍不住地想要靠近他,忍不住多看看他,忍不住地想要多了解他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