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40


    加起来价值几千万大洋,根本还不起。

    当初是承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才写的借据,不止陆家一户。

    闹过后,陆明珠不仅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反而带着陆爱国安安稳稳地住在陆家花园,日子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变,就是所有亲朋好友都对他们避而远之。

    章朔也和陆明珠离婚了。

    陆明珠根本不在乎,姑侄俩照旧吃香的喝辣的,过得快活无比。

    表面上看来是这样子,实际上不敢放松,陆明珠连睡觉都把勃朗宁放在枕边,炸、药也埋在陆家花园和她自己的卧室,做好随时和人同归于尽的准备。

    她跟陆爱国说,反正是个死,与其受尽屈辱折磨,不如大家一起死!

    陆家豪富,谁也不知道她买过多少勃朗宁买过多少炸、药,谁也不知道她有多少底牌在手,反正都很忌惮她,惹不起躲得起。

    陆明珠殚精竭虑,只活到三十九岁,没熬到云开月明时候。

    但是,去世前,她把陆慎和陆爱国送了出去,送到香江,开启兄妹俩的传奇一生。

    她是活在回忆里的配角,陆爱国的英雄。

    独一无二。

    下午上课,陆明珠看着以英文讲数学课的老师,有点心不在焉。

    她太惊讶了。

    本以为自己穿到一个平行时空,原来不是。

    如果真是一场灵魂交换,陆明珠希望勇敢、刚烈、正直、无所畏惧而又不受社会主流思想辖制的原身在自己那个世界里过上幸福生活,不必背负任何责任。

    不管怎么说,自己生活的世界既先进又自由,远胜这个激烈动荡令人讳莫如深的时代。

    遭殃的何止一个陆明珠?

    风云初始时,陆爱国已成年,刚订婚,陆慎年过而立,有妻有子,作为干部子女的兄妹俩成分远远好于原身,但他们感激原身对兄妹俩的照顾,事到临头,宁可退婚、离婚、和子女划清界限,也要坚定地和姑姑共进退,没有丝毫退缩。

    是两个好孩子。

    大人的恩怨,和他们无关。

    陆明珠这么认为。

    原身落得如此下场,全是长辈、长兄做的孽。

    没和她商量过,她就被陆父留在国内,要不是遵照陆父、陆逐日的安排嫁给老首长之子章朔,绝不会遇到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感情破裂、母子反目。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陆明珠更加坚定争产的心思。

    本来,她打算要多少是多少,任凭老头子分配他的财产,现在?

    凭什么不给原身?

    凭什么安排原身的下半生?

    陆爱国和陆慎出国后遇到年过八十依然健在的陆父,得知小女儿英年早逝,老人家非常悲痛,不顾跟前一帮庶子女的阻拦,把绝大部分的财产留给陆慎,没几年后便溘然长逝。

    既然因为对原身感到愧疚而给陆慎,那么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原身?

    原身才是苦主!

    做错事的人,应该接受审判。

    明明,原身那么优秀,多才多艺,魅力十足,就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老爷子动用给她的嫁妆而全力支持嫡孙,陆太太也不惜一切地帮助儿子,陆父虽然嘴里嫌弃长子,但事实上也以为他为荣,毕竟他跳出商界,荣登高位。

    原身有什么?

    他们施舍出来的、认为她可以衣食无忧的一点点财物吗?

    越想越让人气到跳脚!

    谢君峣傍晚来接她,见她一脸不高兴,关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突然发现一件颠覆自我认知的事情。”陆明珠仍然气呼呼,桃花眼里燃着一丝丝烈焰


    【1】【2】【3】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