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微泛着粉红的指尖,默默地咽了口唾沫。

    李之洲在纸上画了一下,确保能笔能写后便把笔递了回来,“给。”

    “谢谢。”于思煜的右手仍握着自己的耳朵,于是大费周章的将身子再往后扭了一下,才用左手接过笔。

    “刚刚弄到你了?”

    “啊?”

    “耳朵。”李之洲的眼皮向上掀了一点,开扇的双眼皮叠了起来。

    “没,有些痒。”于思煜胡乱的搓了搓耳朵,搪塞了一句“谢谢你的笔芯”便转了回去。

    于思煜已经没有心思再去解题了。他轻轻咬住下嘴唇,咔嚓咔嚓反复摁着笔上的按钮。

    烦死。那根本不是错觉。

    李之洲这个人是真的很温柔。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份小小的补充说明。

    与学姐处于暧昧接触阶段。(高中谈不了一点,要好好学习)

    #从朋友们(以及暗恋者)视角,会误以为已经是女友了。

    雨伞

    下课铃一响,沈言就跟只挣脱了链条的野狗似的一下窜到于思煜桌子前,“煜哥,走走走,去食堂。”于思煜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不但是动作,连那副仿佛饿了三天没吃饭的神情都跟野狗如出一辙。

    沈言是于思煜的舍友,两个人都是活泼的性子,所以一拍即合臭气相投,认识没多久就处成了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此时,这位亲兄弟正瞪着大眼睛等着于思煜一块去吃饭。

    “下着雨呢,大家都跑不快。”于思煜把笔塞进笔袋,从课膛里抽出书包,“你带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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