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歧视

辜的说:「不会啦,自那之后我就没被敲诈过了。」

    花兮这才喘一口气:「幸好你被敲一次后就没再被敲了,不然就会加重赋税,加重赋税就会导致能委託刺客的人变少,能委託刺客的人变少我的生计就会不保啊!」说完,花兮拿起丝巾抹抹嘴:「走吧,今天就悠哉悠哉的逛街吧?」

    云瑶本来就对行程是什么都没意见,而秋竹辰和花疆刚完婚,正想要去好好地约个会,自然也同意了,之后在四人的协商之下,决定玩到傍晚时分在望兴酒楼会合。秋竹辰和花疆一组,云瑶和花兮一组。

    花兮刚开始时还很不满:「为什么我要和别人组队呀?我自己一个人不好吗?」

    云瑶笑着摸抹她的头:「当然是因为,你现在这个样子出去只有被差别对待的分,我和你一组别人才会理你呀。」

    花兮一想,也是,以她这小朋友的身分出去,大约没几个店家会卖东西给她,所以也就由着云瑶了。

    花兮走到街上,先去了卖剑穗、玉珮的店铺。

    花兮走到那店铺前,问:「请问现在销量最好的剑穗是什么?」

    店主见只是个小孩子,不耐烦地摆摆手:「走开走开,小孩子去旁边玩趣别影响我做生意。」

    花兮勉强忍了下来,说:「我有钱,我要买剑穗。」说着,拿出一锭银子。

    店主皱皱眉,从店中拿出了剑穗,给花兮挑选:「赶快选一选吧?我还要做生意。」

    花兮选了一个黑色的竹子、灰色流苏的剑穗:「就这个,谢谢。」说着,将整块银子递过去。

    云瑶此时赶到,笑着说:「也给我一个。」

    店主又拿出一个给云瑶,问:「钱呢?」

    云瑶回到:「刚刚那个女孩给的钱够买五个剑穗了。」

    店主暗自恼怒却也莫可奈何。

    同样的事层出不穷,在望兴酒楼会合时,花兮都快气疯了。

    夜晚爬上天空,四人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花兮在眾人看不到的地方打开了一封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花兮:「我要买东西!」

    店主:「小女娃去一边玩去!」

    花兮:「我有钱!」

    云瑶:「我要买东西!」

    店主:「好的,这是xxx元(五倍价)」

    云瑶:「……坑钱呢?」

    昨天没更新真的很抱歉,作者昨天写作业所以字数不够qaq

    要截稿了,作者感觉会写不完,何况还开学了?算了,反正就是图个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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