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一直担心把白云捏的太俊美风流,有损他的冷漠气质,现在看来,只是比西门吹雪差了一些,依然是一朵高岭之花。

    差一点也没关系。

    叶孤城本身就没有西门吹雪那么纯粹,也没他那么冷。

    万梅道:“他逃了。”

    沈稚知道剧情,原著中西门吹雪追杀一个人,甚至会追到沙漠里,路途中耗费多少时间都有可能。

    白云也要表现一下自己在剑道上的天赋,很自然地接话:“那就去追。”

    恰在此时,西门吹雪也说:“那就去追。”

    沈稚心道,我果然是剑道天才!

    比剑

    他的脑回路和剑术天才完全一致,那他也是剑术天才!

    同样是系统改造,为什么两个马甲都力大如牛,本体却如此鲜嫩!

    沈稚问:“你觉得我是武学天才吗?”

    白愁飞提着大包小包,身上还背了口锅,不复往日的风度翩翩,“我不知道。”

    沈稚:“你能不能教我武功?”

    白愁飞惊讶:“你不会?”

    沈稚:“我应该会吗?”

    白愁飞:“你的步伐很稳,呼吸也轻,不像普通人那样沉重凝滞。”

    有钱人家的孩子,除了习文还要习武,哪怕平时用不到,也会学习骑马射箭。正是这样,才有于谦、杨一清等名臣弃笔从戎,平定叛乱、保家卫国。

    白愁飞以为沈稚就是这样的人。

    他原本也有这样的梦想,可当知道军中的战马在休战时,会寄养在南京的百姓家里,虽然能免除一部分赋税,但是饲养军马的投入依然很大,足够拖垮一个家庭,他就歇了这个心思。

    养马真的很费钱,保养兵器同样是笔庞大的支出。

    都说穷文富武,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愁飞这些年挣的钱,大多数都拿去习武了,积攒下来的银两少得可怜。

    白愁飞回忆着过往,仰头看向天空。

    天如此广阔,容得下白云、耀日和飞鸟,对于地上的尘埃来说,又如此遥远。

    “你为什么不负手?”沈稚问。

    白愁飞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

    上面提着刚买的馒头、干饼、熏肉、腌菜和水,还有换洗的衣物和盐巴。

    他什么都没有说,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沈稚无辜道:“我说帮你分担,你又不愿意。”

    白愁飞:“你手腕上的淤青才刚散去,我怎敢让你做这些粗活,还是我来吧。”

    “好吧。”沈稚追着问:“你觉得自己是白云,还是纸鸢?”

    “既不是白云,也不是纸鸢。”白愁飞怅然道,“我只是一粒尘土。”

    只待风起,托他入云霄。

    沈稚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现在不是宋朝那种经济很好的时候,说不定他武功也没到他遇到王小石的时候那么高,仍处于困顿中。

    沈稚问:“那你会灵犀一指吗?”

    白愁飞的武功学得很杂,几乎每个门派的功夫,他都会几招。

    他的武器就是自己的手指,指法精妙,威力巨大。

    白愁飞:“我不认得陆小凤,当然不可能会他的灵犀一指。”

    沈稚恨铁不成钢,拍打他的肩膀,“小白,你就是太老实了!”

    白愁飞觉得他又犯病了。

    沈稚:“同样是精通指法,陆小凤会一招就成名了,你会那么多,怎么还混成这个样子!”

    白愁飞:“陆小凤拥有的那些,不是我所追求的。”

    沈稚惋惜地叹气,“我明白了,你看着对我很照顾,其实暂时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你的本质和书里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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