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看到,我看到的是每年因各种原因杀人的杀人犯,真正地被判处死刑的少之又少。”

    &esp;&esp;“全世界范围内接近二百个国家,只有三分之一的国家保留了死刑,对于死刑慎之又慎,也是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地剥夺他人的生命。”

    &esp;&esp;“杀人犯可以轻易剥夺受害者的性命却不用为此付出偿命的代价。”杨川觉得好笑,“不为死者讨回公道,反而考虑凶手的性命,凶手在剥夺受害人的性命时可没有考虑过这些。”

    &esp;&esp;陆长风道:“杀人也分很多种,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这两种一种是主观性的致人死亡,一种则是意外,两者也不能一概而论,同样都是致人死亡,如果这两者以同样的标准衡量,未免有失公允,刑法是国之根本,自然是要保护每个人的权益,不能一概而论。”

    &esp;&esp;“故意杀人量刑标准为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社会发展如此迅速,一个人被关在监狱十年,也会和社会完全脱节,大多数刑满出狱的人在这个社会上也很难混得风生水起,社会对这类人带有偏见,这些偏见和敌意,也是犯罪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往往伴随终生。且故意杀人也分为很多类,杀人动机不同,杀人手段不同,这些都会影响到量刑的标准。”

    &esp;&esp;“照你的想法,杀了人就该偿命,那过失杀人、正当防卫这些也应该偿命吗?”

    &esp;&esp;杨川:“……”

    &esp;&esp;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每一条细则尽可能地详尽,也是对每一个人负责。

    &esp;&esp;穷凶极恶的凶手在所有的凶杀案里占比非常少,大部分凶杀案都有前因后果,如果不问因果,纯粹以生死来论断,那也不够公平。

    &esp;&esp;除正当防卫以外,不管是以什么理由杀人,都一定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esp;&esp;刑法或许不够尽善尽美,但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

    &esp;&esp;与杨川的你一言我一语地交锋中,陆长风对杨川的想法也已经完全摸清。

    &esp;&esp;杨川的观点看似十分有理,却也站不住脚。

    &esp;&esp;审判者奉行的核心宗旨是以暴制暴,可经过几千年的论证,以暴易暴并不是一个能够长期维护社会安定的有效手段,相反会加剧矛盾激化的进程,甚至会扩大事态的严重性。

    &esp;&esp;过往所处理的几起审判者相关的案件,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在拯救这个社会,却又不能认情,他们的行为是属于暴/力行为,很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暴/力,却都对此忽视不见。

    &esp;&esp;他们其中有真的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在替天行道,代表正义。

    &esp;&esp;也有一些是为自己内心的暴戾找一个合理的宣泄口,将自己的行为进行美化,用正义伪装自己杀人的理由。

    &esp;&esp;从审讯室离开后,陆长风还在细想这些人的行为逻辑。

    &esp;&esp;井玏跟在陆长风的后面说:“我得自我检讨。”

    &esp;&esp;陆长风发出一声疑惑,奇怪地看着井玏,“检讨什么?”记忆中井玏最近也没干啥坏事。

    &esp;&esp;井玏快走两步和陆长风并肩,说话都没什么底气,“我其实一直在动摇,我有时候觉得审判者这么做确实挺正义的,当然我觉得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我会觉得他们的暴/力行为在社会层面,确实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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