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加上3的股份,怎么着都应该领情,明明是来打工的,都快当成了自家的公司了。
&esp;&esp;主要是上一任东家,实在是太抠门了,给他干了5年,收入居然没有涨,没想方设法的扣掉就不错了。
&esp;&esp;现在的东家叫大气,人家都不是靠艺人抽成了,直接是给公司的分红,虽然这股份带不走,说起来也倍有面儿。
&esp;&esp;走哪儿都能被称为一声宋总,只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权限还是很大的,哪怕是有些掣肘,但也不影响平时办事儿。
&esp;&esp;打算投资钟红的剧组,这就是他提出来的想法。
&esp;&esp;总不能全部都让公司一条龙,这样赚钱的速度太慢了,得筹建多少个剧组啊?
&esp;&esp;如果没有遇到好的剧本,还得养着许多闲人。
&esp;&esp;况且有很多好的导演都不愿意签约公司,人家都想筹建自己的剧组,然后拉投资自己拍。
&esp;&esp;必要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向外扩张,保证公司不停的运转,收益最大化。
&esp;&esp;刚开始陈可秀的确是想所有的环节都由公司的人完成,这样更纯粹一些。
&esp;&esp;毕竟跟别的公司合作,需要有很多的心眼儿,又要额外成立相关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