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温杯放在电视柜上,洗了个热水澡,出来忘了喝,晕昏沉沉睡去了。
或许是为了不让姜驰沉浸在低落的情绪里,白峤把年前的日子排得满满当当。这天清早,他兴致勃勃地拉着众人驱车六十多公里进山采蘑菇。
进了山,金玉山就拉不住白峤了,像猴子回了家,眨眼工夫带着姜驰就看不到人影了。
“姜驰,这地方我可熟了!”白峤踩着松软的落叶,灵活地穿过灌木,一边说:“去年和金玉山来过,哪片林子出蘑菇最多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前几天下过雨,晒了半天地上还有点潮,暖洋洋的空气里飞舞着细小的蚊虫。姜驰招蚊体质,白皙的手腕和脚踝很快被叮出几个红肿的包,但他丝毫不显烦躁,依旧专注地陪白峤采了半篮红红绿绿的蘑菇。
白峤说,能不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采的过程。
“表弟其实很会照顾人吧?”白峤突然凑近,冲姜驰狡黠地眨眨眼。见姜驰要开口,他连忙摆手:“我懂我懂,感情的事急不得。只要你对他不反感,慢慢就会发现他的好。”他轻轻撞了下姜驰的肩膀,“时间久了,该忘的自然就忘了。”
姜驰低头拨弄着篮中的蘑菇,但还是那句话,感情的事,他不考虑了。
“你是还没有习惯,这种感觉我特别明白,朝夕相处的人突然不在身边了就是会不习惯。人呐,说不准的,说不定你放宽心就遇到了新的念念不忘,说不定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最初,这很难说,顺其自然吧。”白峤站起身,掂了掂篮子的重量,篮子里胖墩墩的蘑菇跳起来又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