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烂过完下半辈子,做只宠物也很美好,但牧弋不行,小白狼来自森林,随着年龄的增长,霍森在牧弋身上看见愈发明显的野性和血性,小狼必然有回去的一天。

    “天要黑了,把兔子叼好,吃完再进屋。”霍森没再做什么,它低头,像往常一样扯掉半拉兔肉,然后退到一边,等小狼开撕才严肃道,“明天别去了。”

    屋内不透风,男人已经哀嚎血腥气好几天,前天终于贱笑着把一狼一狗赶到屋外去啃肉。

    “我知道了……”野兔会被霍哥嫌弃……牧弋啃咬野兔的气势弱了许多,整只狼闷闷不乐。

    霍森抬起前爪踢踢萎靡不振的白狼,不耐烦补充:“这样的过家家没意思,过几天,我教你捕猎。”

    “诶?”牧弋猛地把狼头从野兔身上抬起,一对狭长的眸子被喜悦撑开,“真的吗霍哥?”

    “不骗狼。”霍森站过去,同牧弋爪爪相握。

    雪地冻爪,幸好有霍哥相伴。

    “我会努力的。”牧弋用力撕开按在爪下的半拉兔肉,想要让自己长得更快一些。

    一片低矮的灌木丛背后,鬼鬼祟祟猫着一狼一狗,仔细观察的话,能透过灌木的缝隙看见两对闪烁着精光的眼眸。

    霍森如约在天气晴好的日子带着牧弋钻进密林,走了一天,正是饥寒交迫的时候,小狼崽的神态也从起初的兴奋,转变为无聊,已经习惯每日准时三餐的小白狼不住舔着嘴边,朝不远处的鹿群直咽口水。

    太阳正在缓缓朝西走,再过不久,密林的天,就会换上一轮圆月值守。霍森没有回程的意思,也没有向鹿群进攻的示意,牧弋疑惑地把狼头靠在霍森的前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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