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视线落到一些不起眼的角落时,一股异常的气息开始显现。
墙上留着一些胶布的遗骸,显然是暴力撕下过什么,看大小像是海报,因为撕得太急切,反而留下了丑陋的疤痕。床下若隐若现露出一双尖头皮靴,鞋底泥泞,还沾着一点金粉,暗示着屋主夜晚流连的地下酒吧或迪厅。衣柜的门没有完全关紧,露出一道黑缝,底部露出几条黑色细带,让人联想到与“性/感”有关的衣饰。
这一切显然都与屋主表面上乖巧的形象不符。
很显然,屋主在这间屋子中伪装成了一个乖女孩,但事实并非如此,她应该有着黑夜和白天两种不同的人生。
诚然在现实中一个女孩拥有这些东西并不意味着她就不是一个“好女孩”了,可在戏剧中,场景的每个细节都暗示着人物的性格或者命运。
方思弄正想得出神,忽然被一阵狂暴的声音惊醒。过了好半天他才确定那声音的确是一首音乐,是从屋主枕边的手机中传出来的闹铃。
这重金属重得简直要中毒,可惜他没有手,也没有耳朵,做不到“捂住耳朵”这样的动作。
同时他还感觉到一阵诡异的熟悉。
闹铃响了好一会儿,一只细白的手才从被窝里伸出来,“啪”的一下手机被拂到地上,闹钟却还在响。
又过了一会儿,那人不得不从被子里钻出来,痩得伶仃,浑身细白,颈椎骨嶙峋地凸起,头发枯黄蓬乱。
是李灯水。
她用手撑着地面,下半身还留在床上,趴着去捡手机,动作粗暴地关掉闹钟,生着明显的起床气起床。她只穿了吊带睡衣和内裤,方思弄下意识就要闭眼睛,可他做不到,只能尽力将“眼球”转开,可惜屋子太小,他的余光没法完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