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交替着在四周闪烁,染红了低语、笑声与尖叫。
人群的身影在迷雾中摇曳,鲜艳的唇色、夸张的眼影与精心描绘的面具相互映衬。男女皆着装大胆、怪异,高跟鞋的叩击声与沉重的低音音乐一同在地板上震荡,所有人都沉浸在一种既陌生又肆意的狂欢中。
李灯水穿着那身黑色细带组成的衣服,虽然浓重的烟熏妆和烈焰红唇都是为了掩盖她与这里格格不入的稚嫩,可显然不是那么成功。她戴着一张狐狸面具,瘦弱干瘪的身体根本撑不起这件衣服,瘦削的锁骨和半个胸裸露着,肩膀微微耸起,脚步有些不稳。
她挺直背脊,努力将自己融入周围成熟的气息,仿佛通过这身装束便能伪装成她想要成为的样子。然而,每一个不经意的动作——略显僵硬的步伐,偶尔下意识的环抱手臂——都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和不安。她的性感装扮就像一件还不合身的盔甲,无法完全掩饰她那十七岁的青涩与不确定。她很白,也只剩下白,在这里的灯光条件下简直白得发光。她进入这里,就像羊羔走入了羊群。
方思弄挨过最初那阵“音波攻击”后,李灯水已经不见了,但他并不十分担心,因为这里是《十八》,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比起担心李灯水在这里遭遇什么不测,他不如冷静下来想想要怎么出去。
硬要说的话《十八》算一部荒诞剧,而荒诞剧的一大特色就是没有出路。
要怎么在一个没有出路的世界中找到出路?
跟他对这部电影的记忆相符,很快,舞会开始的时间到了,音乐声渐弱,疯癫般舞动的人群安静下来,他们先念诗:“我纯洁的头颅被接到了无耻的身躯上。我有欲念,又没有欲念。我遭受着痛苦,却又在享乐,我厌恶活下去,而又害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