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五和他阿娘的骨灰,陈斩槐托她带回汴京。
“小五一辈子没离开过雁门关,他活着的时候,总说自己想能有一天去繁华的汴京城看看……”
于是宋雁归将骨灰置于包裹中背了一路,受托要将骨灰葬在京城。
这么看来,王怜花也算得上未卜先知了。
但是,是哪间呢?
宋雁归迷茫地望着眼前一排看起来没什么区别的铺子。
“你怎么在这?”
一个熟悉略带惊喜的声音自头顶响起。
前不久才分别的白衣青年衣襟微敞,坐在屋脊之高,背着琴,手执酒壶畅饮风流,他垂眸看向宋雁归,嘴角噙笑。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孙兄下午好。”
宋雁归仰头回以一笑。
白衣翻飞如白鹤垂地,孙青霞入京后所欲行之事并不顺利,正觉苦闷,却意外在此见到了这位小骗子。
她好像天生有一种叫人心情舒畅明媚的能力,笑容干净纯粹,她问好,大抵也只是单纯欣喜于他乡遇故知。
但孙青霞的心头却冒出一丝贪念。
他笑,迎着她的目光,拎着酒壶靠近。
王怜花走进巷中时,见到的恰好就是这样一幕。
-----------------------
作者有话说:很好!人生何处不相逢,偏偏还是狭路相逢。
决定了!
宋雁归比孙青霞更先听到脚步声。
熟悉的脚步声。
她已经熟悉到能通过脚步声辨认出它的主人。
上一秒她在孙青霞的欺近里本能地觉出不对劲,不是杀气,却隐隐藏着着另一种危险。
他看起来并不很富有,也许他是来要回那匹送她的马的,可是那匹马已经在不久前被她卖掉了。如今她只剩三枚铜钱,如果他真的想问她要盘缠,她可以取三枚铜钱里的一枚、或者两枚给他。
宋雁归正满脑子计算着自己的现有财产分配以及如何应对孙青霞讨债的说辞,没发现对方已经离她站得很近了,近到他一低头就可以碰到她被晚风吹起的头发。
她几乎本能地退了一步。
出于某种动物般的直觉。
王怜花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听到脚步声响起,她转眸,眼睛一亮又一亮,如同见到救星。至于别的某些情绪,她一时来不及想。
“王怜花!”
她按捺不住地雀跃,眼里盈满笑意,刚说完猛地顿住。
诶等等,好像此刻是自己顶着这个名字。她又一个猛地回头看向孙青霞,笑着挠头。
“王怜花?”
孙青霞挑眉,一脸玩味地重复,他倒是没想过会在此种情形下得知她这假名的由来,而这发现叫他有些不高兴。
他看向来人,一袭绯衣的翩翩公子,同时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阁下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孙青霞抱臂笑道。
“恐怕我来的正是时候。”王怜花似笑非笑。
宋雁归:……所以到底来的是时候还是不是时候?
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诡异的胶着气息。
“咳咳,”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彼此笑什么但是她又有些饿了,她清了清嗓子,刚准备提议不如别干站着进屋再说,不料“沉梦”的毒性发作,遂不可抑制地掩唇咳了起来。
手腕已经为绯衣青年反手扣住,他阴沉着脸,指尖压着她跳动的脉,几乎是立刻就发现了端倪:
“你……!”碍于某个碍眼的人在场,王怜花按了按眉心,拂袖意味不明地斥了一句。
“咳咳,”她止了咳,笑嘻嘻挠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