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霈不自在的蜷起指尖, 眼神躲闪着, “随便。”说着‘随便’,人已经坐到了客厅沙发上。
霍临浅笑, 收拾了一下茶几上的文件, 起身去了厨房。
橘黄色的灯光下, 厨房里那道朦胧颀长的身影在忙碌, 开火,放水,粥水沸腾,白色的热气模糊了玻璃窗。
崔少霈心中一阵酸涩, 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霍临, 和他在一起三年,记忆中的霍临和他没有什么感情可谈, 甚至在一起时, 大多只有金钱索取,连话都很少很少。
为什么会喜欢他呢?
崔少霈一直没弄清楚这个问题, 喜欢是一种感觉, 而不是一个答案。
他没破产前, 当舔狗当得所当然, 因为他有资本舔, 因为主导权在他的手上,他可以随时终止游戏,所以他不在乎什么舔不舔的, 只当是情趣。
也没有人会笑话他,全当他是情场风流。
如今他拖着残破的身躯,一无所有,自尊心也开始变得脆弱,不敢再随便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怕被笑话。
他真的没想到,霍临会收留他,会这样关照他,但霍临很坚定的不肯要那个孩子。
因为孩子会有扯不断的羁绊与纠缠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同情自己罢了,再多的感情应该也不会有,只是彼此不戳破,就相安无事的同在一个屋檐下。
四十多分钟后,霍临将煲好的粥盛了出来。
“来,小心烫。”
“谢谢。”
霍临头也没抬的吃着碗里的粥,说了句:“吃不完就放着,我能吃完。”
“嗯。”崔少霈悄悄打量了他一眼,触电般的又很快心虚的收回了视线。
心乱如麻。
霍临很快吃完了自己这份粥,崔少霈这次很努力的在进行光盘行动,因为味道不错,又确实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