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开心。
在麻木的生活中搞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反抗,哪怕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个时候,我才能感受到我还活着。
我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门口,我们小镇上就这么一所学校,从小学直升高中,我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此度过。
然而我居然在校门口见鬼了。
那人仿佛感受到我的视线,渐渐转过身。在还没看清他面容的一瞬间,我撒腿就跑,行动快过了大脑,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他是谁,身体便下意识动了起来。
内心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快跑!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交集。可没过一阵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乔安悦?”
我深吸一口气,那熟悉的声音无论过了多少年,依旧能撕扯我的心脏,原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的事,它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只是埋藏在了我内心的最深处,等着某天的雨露甘霖唤它破土而出,紧紧缠绕我的心脏,重新折磨我。
我浑身都在发抖,不愿转头去看他:“放开我,你认错人了。”
我说着蹩脚的理由,疯狂挣扎,他死活不放手,我一心急,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叫了一声,却依然抓着我,我越挣脱他抓的越紧。
我下了狠心,将他的手咬出血,血迹顺着我的嘴唇流下来,腥味充斥了我的口腔。我快吐了,他居然还想顺势抱我。
我朝着路人大叫:“救命啊!!非礼了!!”
过路人纷纷看过来,有带着看“疯子”眼神看我的冷漠,也有热心的准备从马路对面穿过来救我。
他一下就松手了,我就知道他最好面。我撞开他转身就跑,听见他和热心的路人解释说,和女朋友闹别扭了。
我呸。我吐出嘴里的血。
我几乎不用转头去确定,那个男人肯定是萧森,人间蒸发了七年,我没想到居然今天让我遇上了他。
我没看清他的面容,但那个身形肯定是他,我与他滚了那么多次床单,他的三围、尺寸我闭着眼睛都能丈量出来。
萧森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他的故事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当时的自己以为遇到了真爱,现在回想起来,只不过是自己感动自己,这故事又臭又长,没一点值得欣赏的艺术价值。亏我还觉得他是天生忧郁的艺术家,可惜最后变成了程序员。
萧森在遇见我之前,确实很忧郁,我想这多半跟他那个破烂家庭有关,不,他那个根本不能称之为家,摇摇欲坠的遇难所罢了,上天好像叫他来渡劫一样。但他高冷深沉的性格并不妨碍他是我们班乃至整个学校最受欢迎的男生。
因为他长得确实很帅,不然极度颜控的我当时也不可能被他迷得晕头转向。他五官立体,眉骨突出,眼窝很深,眼睛看起来异常深邃,鼻梁也很挺拔。要知道当时《火影忍者》可是风靡的热血漫画,谁能不爱佐助小酷哥,亦或者《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哇靠,那可是我的初恋对象。
然而当时年幼无知,我姐问我说长大想干嘛,我脱口而出想去日本找佐助,我姐哈哈大笑说那是假的,轻描淡写地击碎了一个少女的梦。
但是我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我的初恋对象,那就是萧森。
当然我也没有那么肤浅,不是光看外表就爱上了,只是我一直没有能与他接触的机会,直到小学毕业,我俩也没说上一句话。
我还有件遗憾的事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拍小学毕业照那天,萧森没来,于是我的毕业照上一直缺了个帅哥,当时我也没想到初中还能跟他一个班,所以很沮丧。后来我俩在一起了,我问他的时候,他给我说,拍毕业照前一天,他被他爸打得下不了床,所以没来学校,这也是他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