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九不自觉咬唇,试探道:“我睡不着了,我陪公子看书,好吗?要不我去扫地,擦擦桌子。”
“这里是干净的,不着急打扫。”应藏本来就没想把孟初九当成使唤的奴婢佣人,他救他也不是为了这个。可是他却把自己定义在这个位置上,让应藏有些头疼。
“你识字吗?”
孟初九一愣:“识几个。”
不是富贵之家或是书香世家的哥儿一般都不识字,他们在社会上的定位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谁会管工具识不识字。
应藏行箱笼里拿出一本较为简单的启蒙书《小学诗礼》。原本他已经考上举人是不需要带这些的,可是他背井离乡,家里也没有亲人等他回去了,他索性拿了他父亲当年给他买的第一本书放在身边,权当念想。
“你有兴趣看看书吗?”应藏递出《小学诗礼》。
孟初九的视线落到书上,书页很旧,但是毫无破损痕迹,看得出来常翻而且爱护得很好。
他有些惊讶,“可是我只会几个字,应该是看不懂的。”
应藏是个标准的读书人,他对喜欢读书的人很有好感,说:“你先看,不懂的我教你。”
“教我?”孟初九捧着书,笑出两个小梨涡,颇为不好意思,“公子,你真好。”
越来越让人心动沉沦。
太直白的话有点让应藏有些不适应,毕竟读圣贤书的人再骚也是闷骚,明着来他就无所适从。
“你看吧。”
“好!”孟初九在桌边坐下,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