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在此期间犯下的数项轻微刑事违法行为。每一项指控,都像一块冰冷的砖,严丝合缝地垒砌起来,将他本就深重的罪责推向更高的量刑台阶。
公诉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短发,戴细框眼镜,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钉进空气里。她陈述的时候没有看凡也,只是低头念稿,偶尔抬头看向法官。那种公事公办的语气,反而比任何慷慨激昂的控诉都更有分量——因为它意味着,这些事情已经不需要情绪来证明,它们本身就是事实,足够冰冷,足够坚硬。
辩护律师的声音显得苍白无力,只能强调当事人“在极端压力和精神状态下”的行为“缺乏周密计划”、“未造成实际人身伤害”,试图争取最低限度的同情分。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穿着有些皱的西装,说话时偶尔会瞥一眼凡也,眼神里带着一种复杂的情绪——是同情?是无奈?还是某种“我也只能做到这样”的职业性疲惫?
瑶瑶忽然想起hendern律师。那个在法官办公室里脸色灰败、不停擦汗的男人。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是不是也在某间法庭里,为另一个被告人做着同样徒劳的辩护。
但公诉人随即出示了精神病学评估报告摘要,指出被告“具有清晰的现实检验能力”、“其偏执与愤怒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且“在评估过程中表现出极低的悔罪意向和极弱的情感共鸣能力”。这些专业术语,剥去了“精神崩溃”可能带来的些许模糊地带,将他的行为重新锚定在清醒的恶意与选择之上。
瑶瑶听到“情感共鸣能力”这个词时,心里动了一下。她想起那些年,每次她哭的时候,凡也的表情。不是没有反应,而是那种反应总像是隔着一层什么东西——他会递纸巾,会说“别哭了”,会做所有“应该做”的事。但他的眼睛是干的,他的语气是平的,他伸手摸她头发的时候,那动作里没有温度。
她那时候以为他只是不擅长表达。后来她才明白,那不是不擅长,那是没有。
法官——一位头发花白、面容严肃的老人——在听取双方最后陈述后,沉默了片刻,目光扫过案卷,最终落在被告席上那个宛如泥塑木雕的身影。
“被告,”法官的声音苍老而有力,在寂静的法庭里回荡,“你最初获得了一个通过认罪协议、为自己所犯下的严重罪行承担责任并可能争取改过自新机会的途径。然而,你选择了背弃司法系统的这一丝宽容与程序公正。”
法官的语调逐渐加重,带着不容置疑的谴责:“你的潜逃,不仅是对法庭命令的公然蔑视,更是对被害人及其家人、对社会治安的再次严重威胁。你在逃亡期间持续表现出对受害人的病态执着和潜在危险性,毫无悔改迹象。你的行为,证明你完全未能理解也无法尊重法律的底线和他人基本的人身安全与尊严。”
每一个字都像沉重的锤击,敲打在寂静的空气里。凡也的身体几不可察地绷紧了一下,空洞的眼神似乎闪过一丝波动,但很快又归于死寂的麻木,只是那麻木深处,怨毒的色彩似乎更浓了些。
瑶瑶盯着他的侧脸。那张脸她曾经那么熟悉——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描出轮廓。她记得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记得他皱眉的时候眉心会挤出两道浅浅的竖纹,记得他专注看电脑的时候会无意识地咬下唇。那些细小的、属于“人”的特征,现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张面具,面具底下是空的。
她想:他是真的空了,还是只是把自己藏得太深,深到连自己都找不到了?
她不知道。也不重要了。
“本庭认为,”法官最终宣判,声音清晰而决绝,“基于你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以及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试图骚扰受害人、继续违法等一系列加重情节,最初的认罪协议已不再适用。数罪并罚,现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