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

    白于斯颔首:“嗯。”

    早就猜到了。

    朱无阙继续将这个稍显突兀的话题进行下去。

    “我们家的组成情况有些特殊。朱嘉明是我的生父,姚欣是我的生母。姚欣在我四岁时生了场大病,在病床上躺了三年。”

    “那时候朱嘉明在外做生意,一年半载地不回来,家里就剩我和我哥,还有个什么都不管的保姆。”

    “后来朱嘉明的生意成功了,大赚一笔,开着豪车回了家。和豪车与存款一起回来的,还有十六岁的江翠英。”

    事后再回想,也是挺奇怪的。

    江翠英才十六岁,就被朱嘉明包养了半年多。

    十六岁,还在读书的年纪,被包养。

    很难不让人怀疑,朱嘉明是不是有什么恋/童倾向。

    为了让孩子少受朱嘉明的坏印象,姚欣拜托娘家人,将年仅十一岁的朱策和五岁的朱无阙接走,可朱嘉明不同意。

    朱嘉明说什么都要朱策和朱无阙留下,如果姚欣不松口,那他们就离婚。

    而那时,姚欣的病已经很重。

    一年后,姚欣死亡。

    保险的受益人是朱策。

    临死前,姚欣告诉朱策,一定要带着弟弟,快快乐乐地活下去。

    朱嘉明就这样和十七岁的江翠英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

    婚姻,建立在金钱与变态情/欲的基础上,以畸形关系为泥土,夯实了名为虚伪的地基。

    婚后,朱嘉明和江翠英的生活很是和谐。

    和谐到江翠英二十周岁的第二天,他们就领了结婚证。

    和谐到才结婚一周,朱嘉明就突发心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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