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上不小心弄出来的豁口,他粗手粗脚惯了,从前穿衣服月余就要扔掉一件破得不成样子的。
如今也是,动不动衣服上就是一道口子,那些太破的他都压了箱底,从不在陆宁面前穿。
然而现在仔细一看,沈野才发现陆宁补的不是新口子,而是拆了他之前弄破的口子,又重新缝补了一遍。
这道口子他还有印象,是前些日子他蹲在陆宁家窗外,偷听时差点被发现,匆忙躲避给刮破的。
陆宁自然不会知道那日在窗外的人是他,也更不会知道这口子是怎么挂落的,却无知无觉地缝着,温柔又贤惠地为汉子补上罪恶的缺口。
沈野浑身的血都往脑门上冲去,或许还有一部分匀给了小沈。
总之他被陆宁手上的线晃得昏头昏脑,几乎克制不住自己,想把陆宁即刻给扑倒在床上,或是干脆抢了带走,快马加鞭绑去他的地盘上,带到天涯海角去,让陆宁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彻底成为他明媒正娶的夫郎。
管他劳什子的遗腹子、未亡人,只准躺在床上,给他沈野一人暖被窝,生崽子。
汉子的像门神一样站在床边,连阳光都像是被这人挡去大半,那锐利、赤裸的视线也如有实质一般在陆宁浑身上下扫荡不休,像是要把未亡人带回潮热的夜。
陆宁被看了片刻,终于有些受不了,抬了抬头,却是差点和小沈打了个招呼,他连忙红着脸又垂头,身体向后靠了靠,低声道:“你的冬衣破口了,我就补了一下,还有之前那两道口子,我也顺便补了。”
沈野道:“嗯。”
音色沉沉,让人听不出是什么意思,陆宁只好又道:“很快就好了,你去忙吧。”
汉子总有很多的事要做,勤快地很,陆宁软着声音把人赶走,沈野又是“嗯”了一声,继续装门神,道:“我看看。”
陆宁:“……”
汉子总是这样,不听话。
陆宁抿住唇,指尖捏着针,皮肤都发了白,却也心知肚明他管不住沈野,只好顶着大沈小沈那过分强大的存在感,垂着脑袋继续补衣裳。
不过,动作却比之前快了许多。
一会儿后,陆宁终于缝完了衣裳,将针线收进篮里,衣服也叠好,道:“补好了,我去把它们收起来。”
他准备起身,沈野的手就伸了过来:“给我吧。”
汉子抢活总是很勤快的,陆宁便把衣服和针线篮递了出去。
沈野接过,针线放在一边,缝补过后的冬衣珍惜地捧进手里,透过布料似乎还能感受到哥儿留在上面的体温与体香。
陆宁的针脚落得很细腻,与他自己那粗犷的线迹截然不同,若不仔细翻找几乎看不出曾经毁坏过的痕迹。
毕竟是做了十多年夫郎的人,陆宁从前就把家持得很好,租赁田地的收入那么微薄,家里还有个能拖死人的病秧子,他却一年一年把日子给过了下来。
沈生尚未离世之前,哥儿大抵也是这样,把自己的衣服、亡夫的衣服还有家里的被褥、罩布零零总总,拆了又缝,缝了又补。
日子就在哥儿温婉的眉眼,与细密的针线里,慢慢地过。
沈野光是想象就觉得嫉妒不已,这嫉妒的火能从懵懂的童年一直烧灼,烧到那人已经入土的今时今日。
是迟来者,求而不得,朝思暮想的妒火。
好在这般的勤俭持家,这样的温柔善意,也在明争暗抢之下落到了沈野的头上。
离村八年,漂泊八年,后无归处,前路茫茫地闯荡,他已经太久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
就连儿时与爹娘一同的记忆,也被时光消磨得越发恍惚。
布满厚茧的手掌轻轻抚过冬衣上的缝痕,指腹与线脚摩擦,能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