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捧着一个崭新的背篓,里面还塞了不少竹筛、簸箕之类的东西。
做工都很精细, 但款式全是村里最常见的那些。
没有复杂的花式, 也没有染色工艺, 在盛产竹子的本州其实卖不了几个钱。
但陆宁还是想卖了它们,听说城里卖东西比镇子上贵,他想试一试。
“就随便找个杂货铺子卖给店家。”陆宁轻声道, “不会浪费时间。”
未亡人还记得年轻的汉子邀他进城是为了采买, 那么自然不能摆摊卖这些竹东西了,只能打包给收货的铺子。
价格会被压得更低, 但也是一笔收入。
沈野低头看着寡夫郎怀里捧着的背篓,都快能有哥儿半人高。
这里面的每一个竹制品,都是他亲眼看着陆宁一点点在灯火下编出来的,甚至好些竹篾还是他帮忙处理的。
这些花了哥儿不少心血的东西, 在沈野看来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哪怕用黄金来换都不过分。
但想来陆宁需要的多半不是姘夫给的黄金, 而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沈野低头看着难得想要主动做些什么的哥儿, 心里也像是哥儿软绵绵的声音一样, 变得同样柔软。
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提那背篓的肩带, 就把竹东西们给移到了自己的肩头上,未亡人两手空空, 轻轻松松。
沈野背着夫郎的心血,也背得高高兴兴,两腿一岔,就带哥儿回自己的家了。
“走,明个进城,先把它们卖了。”汉子沉稳地道。
陆宁应了一声:“嗯。”
音调依然软乎乎的,像是一只被胡萝卜引诱出洞,逐渐亲人的小兔子。
两人还是一前一后,掩人耳目地出门,很快就到了沈野家。
许多次的私通,让两人在沈野家反倒更加自在。
不需要担心邻里,也不用顾及沈生的牌位。
沈野早就在院里烧好了热水,拽着陆宁一起泡了澡,然后又小小地闹了闹。
他收着分寸,没弄到最后,但也差不了太多,陆宁被汉子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连手指尖都提不起来了。
餍足的沈野捏着哥儿粉白的十根手指头翻来覆去地亲,低声夸赞:“宁哥儿竹编得好,多亏这手,漂亮又灵活。”
话是好话,但配合上之前做的事情,就不怎么正经了。
很轻易地就把肤色素白的未亡人,调戏成了粉粉的一只,蜷在汉子宽阔的胸怀里,像一只煮熟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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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中午左右,两人便已准备出门。
沈野的家建在山脚下,后院就有一条通往村外的山路,平日没人会走,因此哪怕白天出门,也不用担心撞到乡亲。
再者,两人今日还都换了衣裳,穿得极其华贵。
就算真的撞见熟人,乡亲大抵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不敢指认。
陆宁穿的还是之前那身。
即便沈野把梅花箱敞开,让陆宁自己挑选出门要穿的衣裳,陆宁也没更改。
毕竟这上回他已经把这几件都弄脏了,再穿其他的出门,万一又脏了,弄坏了,陆宁也赔不起。
再说,这身衣服,陆宁自己也很喜欢。
上回试穿的时候,就很喜欢。
于是,陆宁也没折腾了,只把上回那一身漂亮的裙装都穿了上去。
沈野还额外给陆宁裹了件白色的狐裘,头顶带了朵毛茸茸的卧兔,把哥儿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免得等下骑马吃风冻着。
这下陆宁几乎成了一只毛团子,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在白色的毛绒外面,双颊上是气色极好自然红晕,嘴唇也被毛皮覆盖,找不到了。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