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十年春,信中的“苏映棠”提笔写道:“日前闲吟得小诗一首, 自觉未成气候。愿得奚郎妙笔, 为妾身亲笔题写, 权作珍藏。”
奚楼不疑有诈,欣然应允。
之后,潘文甫拿着这张亲笔诗稿,连同一千两贿银一并送至荆山县令案头,诬告奚楼借诗诅咒, 行大逆不道之事。
一方是身无长物的穷书生,一方是富甲一方的潘家。
荆山县令收了潘文甫的银子,当日便将奚楼抓入狱中,严刑拷打。
奚楼抵死不认,在狱中苦熬了八十余日。
眼看朝廷将派御史中丞彻查,潘文甫与县令唯恐东窗事发,匆匆定下另一条毒计。由潘文甫踏入牢房,用一封伪造的求救信,逼奚楼自尽灭口。
信中的“苏映棠”言:“奚郎,荆州刺史已查得诗案与妾身有涉,而今妾身身陷囹圄,辩白无门,恐将赴死……”
奚楼入狱多月,哪知真相。
只道是自己疏忽大意累及心上人,顿时万念俱灰。
在潘文甫的步步胁迫与巧言蒙骗下,他悬梁自尽,想着以一死平息诗案,换得苏映棠平安。
奚楼死后,时机成熟。
五日后的潘氏祠堂之中,潘文甫手持奚楼书信,厉声指控寡嫂苏映棠与人犯奚楼私通,更借此诬告二人早有私情,毒杀了兄长潘文卿。
潘家族长与潘文甫本就是一丘之貉,当即下令行家法。
在一片“殉节”的呼喝声中,几人将百口莫辩的苏映棠推入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