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喜欢,真好。
宋临眼里翻涌的情绪在刘海后面藏得很好。
又听沈昭劈头盖脸地训他:“我哪知道你那么累就是为了给我买这个!看你瘦的,你要是早点儿告诉我”
耳边的话慢慢模糊了。
“沈昭,”他缓缓说,“我们也在一起度过了几个月。”
“我和你先前的情人不同,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从来都不在乎什么 lv古驰。不过我和你那些情人之间也不是半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沈昭瞪大了眼睛。
“我不要你的钱,不求你的利,”宋临定定地看着他,“我想要的,你能给吗?”
他表面冷静,心脏却骤然狂跳起来,胸腔里像是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心慌意乱。高考都没这么紧张过。不。整整19年都没这么紧张过。
沈昭:“你”
宋临冷淡地逼问:“我什么?”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沈昭,像要用视线把他死死钉在墙上。沈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像无可奈何。他仰起头,破罐子破摔似的闭上眼睛,对着天花板自言自语:“我我知道你对我有意思。其实我”
宋临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响起,斩钉截铁地打断了他:
“不,不是有意思。”
沈昭震惊且错愕地看着他。
然后,宋临用自己平生最温柔的声音,轻轻地说出了那句在心底盘旋已久的话:
“沈昭,我爱上你了。”
我爱你。
宋临泡在卫生间的浴缸里——这是他家唯一称得上“奢侈”的家具。热水没到胸口,每一次呼吸都很艰难。
踏进浴缸前,他把那台吱吱作响的老收音机搬到台子上,胡乱地调了个台。女主持人用饱满得虚假的嗓音播报说东三路堵成了腊肠,西四街撞成了碰碰车。日复一日的路况新闻,没什么新花样。
但他必须听点什么。声音,任何声音,填满耳朵,才好把刚才那句脱口而出的话挤出去,或者至少,压下去。
冲动。冒失。莽撞。
所以不能怪沈昭完全呆住,死机一样做不出任何反应。
宋临将被热水烫得通红的手臂举起来,掌心滚烫,死死按在眼睛上。
他想起来刚刚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昭才低低地换了一声:“宋临”
然后他就再也没能说出过完整的句子。
掌心下的眼皮在跳。热水太烫了,烫得人发晕。
眼前一片猩红,浮现出沈昭当时的表情。他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涌到耳尖和脖颈,偏偏被利落帅气的黑发遮得严严实实。
宋临想是不是我的“我爱你”不合时宜。在一个撬锁闯入的夜晚,在一间家徒四壁的屋子,在他因为一堆衣服和一对袖扣跟人打得不可开交之后,在他刚刚在大街上哭过之后。这算什么告白?沈昭可能觉得他疯了,或者脑仁被冻成了豆腐渣。
收音机里的路况播报结束,中场休息,换上了一首甜得粘牙的老情歌,女歌手咿咿呀呀地唱着地久天长。
宋临死命按着眼眶,他觉得今天的自己格外不争气。手指带着浴缸里的水流到下巴上。
深吸一口气,猛地把自己整个脑袋按进水里。
咕嘟嘟……世界瞬间清静了。女歌手和她廉价的地久天长被过滤掉,只剩下水流在耳道里沉闷的响声,和自己心脏放大了数倍的搏动——咚!咚!咚!
大门不久前被关上,“咣当”一声。沈昭现在应该是走远了。带着他那副被雷劈了一样的表情。
宋临在水里紧紧地闭上眼睛。
他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不过沈昭也好不到哪去。
至于吗?宋临十九年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