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在香港跟着师傅学拍电影。

    那时她已和养母撕破脸。

    对方愤而离去,两人仅剩的联系,是她帮她签合同。而她,则要在每每拿到工钱后,抽出其中大部分,托人汇进养母的账户。

    师傅骂她傻,教她:“你跟她说,剧组看你好欺负,变着法子少发你工钱,这样你就能给她少寄点,自己多留点。”

    “那不成说您坏话了吗?我可不能这样。”她嘿嘿笑着,说,“没关系,反正她说我还她到十八岁就放我自由。”

    那年夏天,因为她入学的事,养母被街道办烦得不行,来香港寻她,带她回内地办手续。

    当时她刚在剧组出了事,断了条小腿。

    养母快步走在前头,她跟不上,便灵机一动,把拐杖横起来一抱,单脚跳着往前追。

    打了石膏的腿很沉,她嘴唇发白,额上挂满了汗,心想:「还是内地好,没那么热,在香港的时候腿又疼又痒,到了内地,起码没那么痒了。」

    又跳了一会儿,她又想:「诶嘿,还是不要拐杖的好,她跳得真快,她真厉害!」

    办入学手续时是下午,学校里正在上课。

    刺眼的阳光下,她抱着拐杖,努力睁大双眼打量着这所属于她的学校。

    走廊书声琅琅,她悄悄停了几秒,扒在窗边踮起脚往里看。可惜她太矮了,看不完整教室的模样。

    养母抱着臂问她:“你想上学吗?你跟我去拍戏,我就让你上学。”

    她白着张脸看向她,摇头:“不想。”

    手续办完,离开前,她问老师能不能把她的课本带走。

    但那年,国家还没开始减免学杂费,课本需要学生自己交钱买。

    她没有属于她的课本,也就什么都不能带走。

    回到香港后,她找人打听了一下,趁着外出的机会去了家二手书店。

    但她没进去。

    她站在门外犹豫许久,最后选择拿着钱去隔壁买了碗热乎乎的面,喝了个精光。

    她没那么需要书,免费的可以拿拿,要花钱的话……那还是算了呐!

    比起看书,她还是更喜欢吃。

    看书不一定能让她活下去,但吃饭可以。

    纪有漪没上过一天学,她识字靠的是剧本和一本她免费淘来的字典。

    字典是小学生专用版,小小一个,里头的字都很实用,就是有点破。

    她把破口补好,在封面上缠了好几层胶带,又打了孔,用棉线穿好,平时挂在自己腰上。

    这样有空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对着剧本逐一查过去,厚着脸皮找人问发音和意思,再一个字一个字地背。

    但剧本的内容到底有限。后来她学会上网,又买了组里人用旧的二手手机,学会了下电子资源,看的东西才逐渐多起来。

    虽然纪有漪和小小纪一样都是初中肄业,但她知道,她俩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自己不上学,是自己选择的;而小小纪初中没读完,是因为她没有选择。

    小小纪已经在受限范围内做到了最好,她特别厉害。就连字也写得比她好看。

    不像纪有漪,对着字典依葫芦画瓢仿出来的字,能辨认出就行,至于字体,完全是狗爬的丑样。

    导致她每次替小小纪签名,都要在心中道个歉。

    纪有漪并不认为小小纪的学历丢人,她甚至对此是心怀骄傲的。

    但大众却并不一定会这样想。

    待她轻飘飘说完“初中肄业”几个字后,宽敞的宴厅内像是一瞬间被按下暂停键,一张张表情全部凝固住了。

    那些热情的、崇拜的眼神,在震惊过后,逐渐转变成了类似尴尬或其它什么微妙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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