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办公室处理文件,等工作完成了大半,他起身舒展一下筋骨,灵感一闪,走到书柜前,抽出一本黑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在第一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写下一行小字,“喜欢把好吃的留在最后吃。”句后记下一个星号。
“十一月三十一日,今天晚上吃的鸡饭,他加了半勺黑酱油,疑似偏好吃咸口。”
“吃肉饼喜欢绕着圈咬。”
“对排骨汤兴趣一般,只喝了半碗,应该是嫌味道淡。”
“喜欢猫造型的东西,在家里添置了一堆猫家具,我预备将他尊奉为猫咪王。其实他也确实有点像猫,神秘,优雅,倨傲,懒懒的,爱咬人。”
“很受olive喜欢,跟olive玩得很好,我有些嫉妒。”
“最近在看古惑仔的漫画,他说很有意思。”
“衣品很好,也很贴心,给我挑了很多衣服,我都很喜欢,等不及要穿上向每个人炫耀了,等我洗完澡就立马换上他给我买的睡衣。”
“也许他喜欢抱着玩偶睡觉?是喜欢泰迪熊吗?为什么没有买猫的玩偶?”
“好开心,今天是十月最开心的一天,期待十一月。”
放下钢笔,黎承玺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相片,是他昨天给陈嘉铭拍的,即影即得,用来纪念陈嘉铭和他同居的第一天。照片上陈嘉铭那张漂亮的脸上神色淡淡,缠着绷带的手撑着眼镜,隐隐能看到渗出的血。
“有没有人说过你好辣喔。”黎承玺低声嘟囔,把照片也塞进笔记本里。
专属于陈嘉铭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