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
程玟心里的紧张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至少能表现的不紧张了。
哪怕是和两个小舅子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顿饭宾主尽欢,不对盘的两个霸总都承诺以后不继续对骂。
腼腆的温以诺,都能时不时小声插进去一句话。
…直到程玟不小心喝了一杯赵凌云的酒。
就两个字:完蛋。
上一秒还温煦有礼的程队长,嗓子一扯,就开始哭嚎:
“呜哇哇哇——!你们是不知道,我等领证等了多久!”
程迟月:…
程晚:…
丢死个人!
这弟弟\/哥哥能丢出去吗?
傅瑾承记得之前程玟帮忙解围的事,心里惊讶,脸上不显,一心一意投喂震惊的温以诺。
相比之下,赵凌云显得正常许多:
“别给我发酒疯啊。不然未来一个月,你都给我滚去睡书房。”
扯嗓子嚎叫的程玟立刻委屈成被主人训斥的小狗:
“qaq,云云你也帮着他们欺负我呜呜呜。”
赵凌云:???
“以前就是!”程玟不甘示弱继续控诉,“刚认识的时候,我肋骨都被你打断三根!”
此话一出,两个嫌弃两个吃饭的群众,顿时变成四个吃瓜群众,齐齐支起耳朵,等着八卦。
“那后面不都解释了,是误会吗?”赵凌云往大嘴巴的男人嘴里塞进一块苦瓜。
程玟苦着脸咽下去,眼泪都还在的脸,突然又笑起来:
“我知道嘿嘿嘿。”
“要不是那次误会,我还不知道怎么接近你呢。”
“这样算,三根肋骨还有点断少了…”
“早知道我就不躲,让你踹断六根得了…”
赵凌云忍无可忍:
“吃你的饭!给我闭嘴吧!”
训完程玟,她转头看向桌上另外四个人。
嗯,都很乖,在认真吃饭,完全没在八卦。
只是她请问这四人,知不知道有个词,叫欲盖弥彰!
第124章 是男朋友
四个人都知道,并且靠着精湛演技,在赵凌云的死亡视线下,保持住镇定。
眼看成功苟到告别,微醺的程迟月不知道哪一根筋搭错,偏要多加一句:
“凌云啊,你放心,我们刚才什么都没听见。”
“真的!比金子还真!”
赵凌云:“没事,听见也没事。”
反正丢人的不是她。
是清醒的程玟。
相比较之下,因为抿了一口果酒,也微醺的温以诺,可爱多了。
“姐姐!”少年人眼中满是欢欣,“你要好好的哦!”
变脸大师在温以诺监护人不善的目光注视中,捏了下少年脸颊上的软肉:
“好好的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等以后办婚礼,还等着诺宝给我当伴郎呢。”
程迟月不服气:“晚晚,凌云为什么对我就那么凶?”
程晚捂住她的嘴:
“姐我的亲姐,你就给我闭嘴吧。”
“你现在还没头身分离,都是沾诺宝的光。”
程迟月更委屈了:“qaq晚晚唔…!”
话没说完,就被程晚捂着嘴拖走。
傅瑾承耐心等着温以诺拉着赵凌云,前言不搭后语叮嘱完一堆话,主动走过来拉住自己:
“哥!我们回家。”
傅瑾承冲赵凌云点点头,回握住少年的手:
“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