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几个晚上即便林书棠再如何拖延,都还是被沈筠拉着做了。
但林书棠也觉得这也实在有自己一点就通的缘故。
她有何尝不是一个很好的学生呢?
沈筠将账簿的墨汁擦干净,重新塞回了林书棠面前。
这会儿抬眼看她,眸底的询问之意并未散去。
林书棠对上沈筠沉寂的眸光,她竟然一瞬间有种自己要被看破的心虚。
“我在想,各院做新衣剩下来的那些零散的布料,扔了也是浪费,不如我再加一点皮革,给你做些护腕,护膝什么的吧。”
各房的人林林总总加起来,裁剪春衣的花费不是一个小数目。
剩下的那些布料做成衣是不行了。
可是若是就这样扔掉,也实在浪费。不如物尽其用。
沈筠笑,“用剩的布料?”
“你要是嫌弃就不要。”林书棠侧过了身,重新拿起账簿翻看,“多余的,我将它缝制起来,给厌儿做个百家被。”
提到这里,林书棠难得眼睛亮晶晶的。
在溪县,她们那里的孩子出生,每户人家都会扯出自己家中最好的一块料子送到主人家去。
主人将这些碎布缝制成一条百家被,待孩子百日宴的时候盖上,寓意孩子能在百家庇荫下健康成长。
可是玉京是没有这样的习俗的。
“你要亲自给他做?”沈筠问。
林书棠转头,用“不然呢?”的眼神看他,仿佛沈筠在说什么很奇怪的话。
“我也要。”沈筠迎着她的目光,难得有些执拗。
“嗯。”林书棠点头,有些困惑地重新转过了身去。
虽然她本没打算给沈筠做护腕护膝什么的,方才那番话不过是想引出后面的话,先在沈筠这里表态,她是先想着他的。
可既然沈筠也要,那她多做一份也没什么关系。
反正护膝护腕又不需要费她多少时间。
眼下,她需要先哄着沈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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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衣制作下,留出了很多碎布,林书棠遣人收罗在一处,送来了静渊居。
她将丝绸和皮革缝制在一起,选用的是最好的鹿皮,最是耐磨。
护膝护腕做好以后,便又开始马不停蹄地缝制沈厌的百家被。
这并不费功夫。
林书棠的女红其实并不算好,只是在国公府的这三年里,林书棠实在百无聊赖,总要干点什么打发时间。
是以,别的在遗忘,这女红倒是日益见长。
一个下午,林书棠就几乎完成了大半。
傍晚的时候,沈筠回来。
他今日没再给林书棠带蟹粉酥,而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小石子。
林书棠收到时,很惊讶。
立马爱不释手地捧着那些石子去了院中的水缸边,将石子层层累榭,摆出了景致。
金鱼儿在莲叶下面游戏,乘着流水漩涡滑进了石洞里,又从另一面游了出来。
林书棠看得高兴,继续放着石头子,为它们搭建了一个小型石屋。
沈筠不知从哪里找来的石头,壁面很光滑,小石子颜色有深有浅,还有一些是暗红色,深青色,蓝紫色,五彩斑斓的,格外的漂亮。
沈筠站在她身后不远,静静地看着。
等林书棠弄完以后,转过身来,沈筠已经不知道何时站在了她身侧。
林书棠总是害怕沈筠的,当初他们开始得太惨烈,以至于林书棠眼下即便有心让自己接受沈筠,身体的反应却总是快过脑袋。
一见着沈筠的靠近,最先下意识的就是发抖,而后才是面色尴尬地开口,“怎,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