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薛雪凝听着雨声,手指温柔把玩着少年及腰的青丝瀑布,心中从未有过如此安宁。
观观看的那本书是旧街淘来的,封面残破,没有名字,上面几个鬼怪故事倒是不落俗套,常看常新。
尤其第三篇,讲的是一个画皮鬼打扮成美少年,哄骗书生离家出走,休妻弃子,最后还想挖出书生的心来吃,却反倒被路过道士一桃木剑刺死的故事。
故事最后,书生捧着画皮鬼的皮伤心不已,观观每每看到此处便要气恼一番,大骂那书生贪生怕死。
观观:“那于洪是鬼,不吃人心会死的。细想想,能够在最爱他的时候为他而死,这不正是话本里常写的至死不渝吗?若我是钟书,必定不会犹豫半分,只叫于洪吃了我的心便是,总好过情人被那老道一剑穿心。”
薛雪凝:“倒也不错,只是他们二人如此恩爱,能白头偕老岂不更好?”
观观:“那有什么好的!人会变老,鬼却不会。所谓白头偕老,不过是一人老死,另一个永远地漂泊游荡罢了,既然会迟早分离,何必分什么早晚,倒不如在最爱的时候为其而死,也算不辜负。”
薛雪凝轻笑:“歪理正说。”
观观(合上书):“唉,我这几日心里总惦记着恒春林新出的牛乳松糕,嘴馋得紧,总觉得这情爱无形无味,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什么意思?不比糕点,还能满足口腹之欲。”
薛雪凝沉吟一声:“哦?不知观观心中,为夫比之那牛乳松糕又如何?”
观观笑:“夫君怎的非要同那死物相比?不过依我看嘛,如果实在要拿出来比一比,且得叫恒春林所有的老师傅们不分昼夜、手忙脚乱做上十天半个月的点心,载满九九八十一辆马车,才能勉强比上夫君在我心中的分量。”
薛雪凝亦笑:“如此听来,果真是重要至极。时候不早了,快些睡吧,待明日我下朝回来带给你吃。”
观观眉眼弯弯,环着他在喉结上轻轻一吻:“嘻嘻,就知道夫君最疼我。”
前事已矣,夜幕已深。
凡间的热闹喧嚣已逐渐褪去,城中只留下零星几盏灯火,在夜的深处闪烁。
薛雪凝目送秦观的车马向城门方向驾去,彻底消失在巷尾。他不知为何想起了父亲临行前的最后一句话。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观观搬进萤雪斋本非他所求,如今送离京都,亦非他所愿。
想来这世间一切纷扰,不过是庸人自扰,只为了他的一点尘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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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大概是最温柔的一个攻了。
预警:下篇的攻会很狗。
第37章
妖魔涧,万哭山。
一坨几乎分不清是什么的臭肉烂泥,挡在了往来必经的十字路口。
隐约能分辨出,那骨头上挂着的几片残破衣料,并非凡品,而是只有至高天内门修仙弟子才能穿着的极上等丝缎云锦,上头似乎残存着一丝微末灵气。
但在这妖气魔气横生的万哭山,这点灵气很快就被蚕食得半点都不剩了。
“这是什么东西?”
“似乎像是……从哪掉下来的一块烂泥。”
“今天是妖后最心爱的小儿子百岁诞辰,这方圆百里的大小妖兽都要献礼来贺。我等负责礼仪接待,人血开路,要是被上面发现有这么个脏东西堵在路口,损了妖后颜面,你我只怕性命不保!还不快快搬走!”
“是是是,总管勿恼,小的们这就动手。”
几个小妖正要把这坨烂泥抬起来,扔进万哭山的暗渊里,忽然发现肩膀上的烂肉竟然慢慢“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