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
反正他的心脏就是重新开始跳动了,怀揣着不甘闭上眼的亡魂又重返人间,对着自己的杀身仇人清空了三个弹夹,让后用把那具尸体烧成了焦炭,来防止小丑也能莫名其妙从冥河里飘回来,原谅他因为有自己的例子珠玉在前,导致对火化尸体有了奇怪的执着。
也许是他的上半辈子已经用光了倒霉额度,杰森惊讶地发现回到哥谭之后自己一直都很开心。复仇顺利,成功吓了老头子一跳,事业也在黑面具和企鹅人的帮助步入正轨,第三件事虽然在被蝙蝠侠知道后略有波折,但总的来讲也很顺利。
既然里世界的蛋糕总要有人吃,那让他这个半黑不白的家族黑羊来上一口说不定会带来不少惊喜——杰森知道自己回不到过去的日子了,死亡与刺客联盟都对他产生了无可磨灭的影响,在他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这双手就已经沾满了鲜血。
既然他的灵魂注定已经堕落,那不如利用它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蝙蝠侠拒绝的不是杰森杀了小丑,而是杀人这件事本身,死而复生不是游戏里的登录大礼包,每个人都能领到一份的礼物,蝙蝠侠了解自己的孩子,他们都天生善良,若是真有一天杰森的子弹下意外死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这个从来爱憎都浓烈的孩子要如何自处呢?在刺客联盟时的血债不应归结于仅作为武器的杰森身上,可现在呢?
蝙蝠侠不想再一次失去自己的孩子了。
而杰森对此的回答是:我又不是真的杀人有瘾,到处开枪,回到哥谭后几个月我就只杀了一个joker而已啊。
其他的蠢货扔进黑门阿卡姆或者医院就够了,毕竟像小丑那样生命力顽强到颈椎断了躺几个月还能活蹦乱跳得奇葩还是珍稀物种,哦,要论这方面那蝙蝠侠确实和小丑有点共同点。
顺便,以上的言论仅限哥谭,杰森觉得自己要是哪天突发奇想去做雇佣兵的话,就不可同一而论了。
总之,杰森现在没有任何糟心事。
如果不是一觉醒来又双叒叕被不速之客侵入领地的话,他还能更开心一点。
白色挑染并进乱糟糟的黑发里,一看就是刚睡醒被随意拢了拢,但因为建模过硬反而有一种不羁的美感,杰森抱臂重新打量了一下不速之客里的另一位,唇角上扬:“好久不见,kael。”
对于凯勒斯会出现在哥谭,杰森并没有太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凯勒斯似乎有着某种目的,才会离开纽约并不断更换所在地。
起初杰森发现他身体的问题后,本以为凯勒斯是想去刺客联盟弄点拉撒路池水,可现在回忆起来,凯勒斯的确是想从联盟弄到什么东西,但恐怕并非他所以为的那样。
不过看样子他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成,在杰森获得了大种姓之刃的认可,重拾本我之后,达坷垃就告诉了他凯勒斯已经提前离开的消息。那时的杰森虽然心底有点不满,但也明白这番举动的意思——凯勒斯之后的行程并不是哥谭,既然本就不同路,那也没必要非要再同行一段时间了。
虽然当时就有预感凯勒斯早晚有一天会来到哥谭,但杰森也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样快。
凯勒斯拽着提姆的衣领往旁边一扯,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容,绕过来给了杰森一个大大的拥抱:“好久不见了jay,你现在看起来有正常多了,大种姓的传承还是有点手段的!”
杰森嘴角抽搐了一下,那种熟悉的无力感时隔两个多月又一次找上了他,他敷衍地回抱了一下,然后把人拉开,质问:“什么叫‘正常多了’?我之前看起来很像个疯子吗?”
“jay,虽然你那种情况有我的错在里面,但是咱们还是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晰认知的。”凯勒斯发出灵魂质疑:“你觉得你当时正常吗?”
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