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本书丢到爪哇国去了,直至醉意朦胧地躺到床上之前都没再想起来。
考上大学等于终于长大成人,成年又等于可以适量饮酒,孟弃他爷爷早就盼着这一天呢,因此晚饭期间不光他自己小酌了二两酒,同时也给孟弃倒了小半杯,爷孙俩就着酱香四溢的猪头肉和柔滑劲道的卤牛肉,听着晚风捎来的鸟叫和蝉鸣,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午夜时分从睡梦中惊醒的孟弃睁眼的瞬间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书中孟弃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啊,接着又想作者是男的吗怎么写得那么逼真,最后念头又转到爱情到底是什么?真能让人如此癫狂吗?上面来
想不通的孟弃鬼使神差地又跑下床把那本书找了回来,没敢开灯,直接就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继续往下看。
要不说这部小说能火呢,作者也太会留勾子引着人继续读它了,孟弃撇了撇嘴,直接把书翻到了三分之二处。
很好,意料之外的终于来了!
书中孟弃竟然死了,还是死于难产!
孟弃虽然想过书中孟弃的结局应该不会多好,但真的没想过他会死,且还是死于这种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死法
男人,难产,简简单单的四个汉字,单拎出来每一个字孟弃都认得,但合在一起时直接就把孟弃的cpu给干烧了。他愣愣地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半天,突然就默默地合上书页,然后一抬手把书丢出去两丈远,之后更是拉过被子蒙头睡起大觉来。
刚刚一定是在做梦。
还是个让他心酸又心堵的噩梦。
【作者有话说】
专栏有更多题材可选,走过路过去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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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不要过来啊!◎
转天一大早,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墨绿色的窗棂斜斜地洒在孟弃的眼皮之上时,孟弃才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睛,但在将睁未睁之际他先下意识扭过头去躲开了那束温热刺眼的光线,待那双比太阳光还要耀眼几分的眼睛彻底适应之后才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孟弃是轻松惬意的,因他是被阳光唤醒的不是被闹钟吵醒的而身心愉悦。
但孟弃的好心情并没能持续太长时间,下一秒便在他的视线扫过昨天晚上被他随手丢在地上的那本书时消失殆尽,因为这时他忽然间就记起了昨晚被噩梦惊醒之后发生的事情,然后那些夸张的、狂野的、贪婪的、浸泡在欲望里的、弥散着汗水咸湿味道的词汇就如同雨后春笋般排着队地往他脑子里钻,并自动自发地在他的大脑深处拼凑出一副实质的画面来,画面里的其中一人还顶着一张和他极为相似的脸
孟弃控制不住地抽了抽眼角,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并在快速移开视线的同时默默地把那本书的作者拉进了永久性黑名单。
某个夏日的某个清晨,某个省份的某个偏远乡村,有位少年因为一个网文作者过于大胆的用词轻轻地碎掉了。
不过前后碎了没几秒钟孟弃就又满血复活了,因为他又记起今天是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约定好要见面的日子!
一想到这里孟弃便抑制不住地重新兴奋起来,接着便弹射一般冲出房间去洗漱,同时一颗心都要先他一步飞到约定地点去了,可见他是多么的想立马就见到他的那两个好朋友。
孟弃的两个好朋友分别叫贺聪和王博远。
这俩人都是孟弃初中时期的同班同学,贺聪还曾是他们班的纪律委员,个高块头大,初二的时候就猛蹿到一七六了,而一七六的身高对于当年的那群小豆丁们来说是相当有威慑力的,所以推选贺聪来当他们班的纪律委员绝对是实至名归人心向背的一件事。
反观王博远呢,就偏瘦小,到现在也才一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