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为什么要在五十秒内读完一篇三千字的文章?

    谁辛辛苦苦写三千字是指望读者五十秒读完的?云梓忿忿地想。

    但这门课系里安排了纪方晴教,这就不一样了。

    为什么会回忆到这件事呢?云梓捏着额头,哑然失笑。

    她还记得那天纪方晴穿一身银灰色的套裙,站在她坐的座位旁边,用好听的声音讲着课。

    她站得离云梓那么近,银灰色的布料贴着云梓的课桌边缘,一伸手就能触到。

    然后纪方晴发卷子,让大家做题,每张卷子上几篇用来速读的文章,读完了再做阅读理解。

    这可真让云梓头疼,她不习惯一目十行地阅读一旦专注着看进去就会不知不觉放慢速度。

    于是她让自己不那么专注,纪方晴就站在她身边,站得笔直,她边扫字边嗅着她身上好闻的味道,刚要找到一种平衡,纪方晴却拉开她的笔袋,在里面找什么。

    云梓干脆不看卷子了,一手托着腮,看着纪方晴,纪方晴朝她看去,一脸的无辜,做题啊!

    云梓眨了眨眼,我本来就读不下去,你还这样「骚扰」我?

    五分钟到了,云梓快速在题目上勾着abcd,交到纪方晴手中,看她脸上那复杂的表情,这才找到这门课的乐趣。

    后来,后来云梓准备出国了,对新鲜世界的憧憬占据了她的大多心思,那一段关于纪方晴的记忆便少了。

    她是从a城走的,临走那天住在纪方晴家,孟老师出差了,纪方晴炖了一锅排骨汤。

    那锅排骨汤真是好喝,云梓没喝过更好的。喝完了汤,看看行李也都收拾好了,她踱步到阁楼上,那里的布局没变,还是两年前第一次来时看到的样子。

    云梓抬头,懒人椅后的墙上挂着她当初送给纪方晴的水墨画,那时她问自己这画的是不是西湖山水,云梓看着画儿上如镜般的湖面、孤舟、摘下蓑衣的船夫、远近层叠的山峦、雾气渐开后露出的云层和日头

    其实这是哪里的山哪里的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画的是她纪方晴。

    云梓摘下这幅画,注视良久,又转身去找笔墨纸砚,找到了,试好了毛笔,提笔在画儿上写着:霁色方晴。写完又不声不响把它挂了回去。

    好多年后,她看到一种淡紫色的月季,叫「霁色月季」,看到它的第一眼便想到了纪方晴。

    那晚上纪方晴提前回来,跟云梓又交代了一些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让她早些休息。

    她俩躺在大床上,纪方晴说:我觉得我怀上宝宝了。

    云梓一骨碌爬起来,多久了?

    没多久。

    云梓心想,好神奇啊,这都能感觉到。又忽然觉得,这一走,或许便要驶向各自的远方了,纪方晴从此要有个新的角色了。

    云梓是在五点半天蒙蒙亮时出了纪方晴家门的,她打车去机场巴士候车处,没让纪方晴送,她也没送。

    街巷中有些店铺的霓虹招牌还没灭,云梓看着这座城市,却并不留恋。

    她不是一个安分的人,那时、后来,总在一座城市住着住着就腻了,那些地方没有给她归属感,她也就不给自己产生归属感的机会。

    人总要被新鲜的事物吸引并让其占据心思的:新鲜的国家、新鲜的学校、新鲜的朋友、新鲜的小生命。

    新鲜的小生命被取名为航航,是个壮实的男孩,长得像孟老师。

    航航一年年长着,云梓将新鲜的国度过得也不那么新鲜了,她毕业了,又修学位了,又毕业了,留校了,认识阿让了,恋爱了,订婚了。

    纪方晴进入了一地鸡毛的中年危机,又抖擞抖擞羽毛完好地出来了,她总是能把生活过好的

    哪怕那时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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