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如果自己不要非得去越阶杀银鬃,导致血咒彻底爆发,性命危在旦夕,自己会不会就不用那么着急去精灵帝国了呢?
如果自己只是单纯为了拉克丝体内的毒去精灵帝国,但没有选择去杀银鬃,会不会也不会有后来的事情呢?自己的荷亚兹,辛苦培养的那些二代也就不用死了呢?
……
每次问这些话时,雷文都始终找不到答案,问着问着,到了最后,永远都是昏昏沉沉入睡前心中那一抹对“命运既无定又无常”的幽叹。
当时雷文面对的情况真的非常棘手。
拉克丝体内的毒所余时间已经不多了。而负责“菌丝行动”的厄娜达又迟迟不归。所以雷文必须动身亲自前往精灵帝国。
而他前往精灵帝国,又必须铲除掉银鬃这个后患,否则他根本不敢放心离去。别到时候解药找回来了,老窝又被银鬃给端了。复现南茜当初的悲剧。
而他想越阶杀银鬃,又只能靠体内血咒。这又导致血咒集中爆发,命在旦夕。同样逼迫他不得不立马动身前往精灵帝国。
这就是一个三者循环掐脖、无解的命运死扣。
无论雷文怎么选,到头来他势必都要心头留有遗憾。
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就会选择眼睁睁看着拉克丝香消玉殒在自己怀里吗?
恐怕雷文办不到……
而此时雷文身下的狄更斯可不同。虽同为六阶,那六阶一星与六阶七星岂能同日而语?再说,这狄更斯可是满状态的。对法则的领悟也是一等一的存在。如果不是完全处于对方的时光法则内,再给雷文100年的时间,只怕雷文也难以领悟到其中的奥妙所在。
这也就解释了為什么雷文看到狄更斯这样,会怕的想尿的原因。他可不想再让命运给自己来上一课了!同样也解释了為什么雷文能那么快领悟命运法则的缘故。所谓领悟法则,同样属修炼一道。而修炼,最重机缘。没有机缘,再高的天赋资质也无用。唐三够主角光环了吧?没有雷文给的神赐药剂,不也吊儿郎当晃悠到现在籍籍无名吗?而机缘——说白了,无非3样——天时、地利、人和。先说『天时』:狄更斯将此时的雷文送回了儿时。再说『地利』:则雷文身处在狄更斯的时光领域内。相当于踩在了狄更斯的巨人肩头上。后说『人和』:那就是雷文的经历只怕比狄更斯还要更复杂,对于命运的理解还要更深刻一些。
此三者合一,如三花聚顶,岂有不成之理?!
“雷文。”“我说的对不对?”“我早说了,此术于你也算是某种机缘。”
狄更斯翻着白眼,声音宛若从丹田内传出一样,十分的发闷,十分的冷漠。听起来不像是人言,倒像是丧尸开口。
雷文:……
雷文当真既无语又心服。别人家的反派都是动不动就痛哭流涕跪在地上摇尾乞命。咋到了自己这儿,反派都死透了也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啊对对对”“你说得都对!”无奈的雷文也只能点头附和。
轰隆一声
狄更斯的双眸闭合,化作一地血珠。只让雷文略微窃喜的是,甚至还有一颗代表灵魂的银珠。但这颗银珠看起来却极小。就跟蚌壳里的小圆珠似的。远没有糖葫芦般的血珠大。
雷文用血戒一摄,将所有珠子收入其中。
随后抹了抹额头的鲜血,拿出治疗药剂,吞服入腹。不过这三阶药剂对他而言,已作用不大。聊胜于无罢了。眉骨碎裂,好痛!!
“速回雄鹰领!”
一阵阵眩晕感袭来。雷文不敢再冒险动用武魂穿梭,回到骨龙背部,立刻吩咐道。这也解释了他為什么刚才选择放走那两个五阶兽人的缘故。否则,必将两人的兽腿打折。
盘膝在龙背,雷文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