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扶疏那件小号点,他更瘦。
大的那件肯定是余姥爷的。
余姥爷当即脱掉自己身上的汗衫,他里面还穿着背心,这会儿直接把新衬衫套上。
美滋滋扯了扯衣摆,“好不好看?”
祝余捧场:“特别好看!”
她催着几人都试试,她的尺码把握的非常准,大家穿着都很合身,她满足了。
朗姆酒、雪茄,一堆新鲜玩意儿。
祝同义拿出一根雪茄,夹在手指头上,说:“这是以前大城市做生意的会抽的那玩意儿?叫啥来着?我好像还是建国前在哈尔滨见过。”
那帮外国人特别爱抽这个。
余颖瞅了一眼,“这不雪茄吗?”
祝同义嗅了嗅,没闻出和普通烟有什么区别,又塞回去,拿起那两瓶酒,“这我认识。”
会喜楼最早那会儿也有洋酒呢。
祝余积极解释:“古巴人特别爱喝朗姆酒和咖啡,买这个可方便了。”
余姥爷咂咂嘴,“这个配冰块好喝。”
祝余立即有了不同的意见:“冰块要配果汁!”她想起自己吃水果吃到饱的那几个月,滔滔不绝地跟他们说了起来,说着说着,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我偷偷带回来一点呢!”
她偷摸去商店里买的。
古巴的水果很便宜,上市的时候一斤可能才几分几毛比索。芒果菠萝这些贵点,但也贵不到哪儿去,而且都是成熟的,特别甜。
祝余开始往外掏水果。
掏一个,介绍一个。
“这是马梅果。”
“这是芒果。”
“这是菠萝。”
说到菠萝时,刚才正好奇地四处扒拉的余颖抬起头,“我今天还买了个菠萝罐头呢!”
谁知道,这就看到新鲜菠萝了?
余颖把那个叫菠萝的果子提溜过来,长得毛刺刺的,扎手,果肉有点黄有点绿,顶着一簇硬硬的绿头发,闻起来特别香。
她闻了好几下,忍不住有点馋了。
祝余:“那咱切开尝尝!”
她拿回来的都是十成熟的水果,放不住,所以这会儿只每样拿出来一个,祝同义把刀拿过来,把菠萝按到桌子上,竖着劈开。
一切开,果肉更香了!
馥郁的水果甜香弥漫开来,祝同义刷刷切成几牙,每人直接拿着吃,祝余也拿了一牙。
古巴的菠萝不用泡盐水。
甜得简直迷人。
余颖吃惊:“菠萝原来这么好吃吗?”她甚至有点羡慕了,“南方人吃的这么好?”
祝余客观道:“咱们大陆的菠萝品种现在没这么好吃,但是——”她来了个九转十八弯的转折,得意昂头,“我从古巴带回来一批菠萝种源!”
过两年他们也有这么好吃的菠萝啦!
余颖竖起大拇指:“那咱家以后每年都买!”
咔嚓嚓把这牙菠萝啃了,靠皮的位置不太方便,有点扎嘴,祝余吃完菠萝切芒果,怕味道污染,她特意出去洗了遍刀才切。
芒果分开,另一股特殊的香味弥漫开。
宋扶疏说:“比芒果干闻着香。”
祝余哼哼:“你就吃吧,这可都是我的品味严选,不好吃的我都没带回来!”
吃完这个吃那个,吃完那个吃别个。
吃到最后,余颖的肚子都鼓了起来,而且这还是每种水果尝了一个,她捧着一块橙红色的果肉,“这个又是什么呀?”
“这是马梅果!”
祝余再次强调这也是她这回引进了的水果,他们啃了啃,歪头,又啃了啃。
余姥爷说:“咋有点地瓜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