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话,他还是更希望能合法地留在美国。于是他想起了这个名为“阿尔伯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但是隔了好几年,朗姆大人又失踪了,如果打过去对方不仅不认,还想灭口怎么办?
看多了好莱坞电影的大学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当然想法只是想法,他的手也有自己的想法,照着号码自动拨出了电话。
一个小时后,他在某个酒店总统套房,见到了抽着烟的“阿尔伯特”。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宾加就两眼放光——不论是走廊里成打的保镖,顶级酒店的奢华套房,还是眼前这位中年男士通身的气派,无一不在告诉他,这又是一个有钱人!
而且以宾加的直觉,这位或许比托马斯·辛多拉更有钱!
有钱人打量着他,并未因他的年龄和外表露出什么异样。他手里端着杯加冰的酒,桌上的酒瓶似乎是朗姆。
“你是ru的人?”他的语调有点漫不经心的冷淡。
“是的,先生。”宾加不亢不卑地道。有过大公司面试经验的他,已经懂得如何在初次见面时,展现自己看上去靠谱又专业的一面。
有钱人的目光从他面上扫过,随后抬手指了指房间另一边的酒柜。“你想喝什么?可以自己挑。”
宾加咧了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他走过去,快速扫了一遍酒柜里摆放的酒类品种,回过身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