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经济行为,缝衣针出厂价一包三分,个体商无论是私下非公开的五分或六分批发,虽然就法令条例上面来说确实是违令违例了,但这同样不是个体商的问题,而是过去的相关法令条例存在问题。
同时,这也在说明,过去全国国有化下的价格机制是不正常的,这个话早在两年前,方叶就向总理说过,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价格,要么高估要么低估。
就以缝衣针来说,它的市场价格就是高估了,两分五的出厂价,全国统一销售价却是八分,其价格高于出厂价两倍有余,这个价格根本不合理,这世界上哪有200利润率的?纯纯就不符合经济逻辑嘛。
从另一个方面说,作为—种时下的民用必须品,老百姓家里缝缝补补,针头线脑根本少不了,而在必须品上加以不合理的价格,那么这样的价格就是对老百姓的变向剥削。
这样的商品还不少,比如小号搪瓷茶缸一元一个,相当于四斤多大米,是中等农民家庭,年总收入的一到二百分之一,是一个农村劳力月开支的二到三分之一,能买二尺四寸布,够给小奶娃缝套夏衣了。
因此,以当前人民币在国内实际价值,缝衣针一包正常零售价应当在三到五分,小号搪瓷茶缸不应高于五毛,水瓶不应高于五元,普通热水瓶二到三元是合理价,但现在仍旧再卖七八元((比此前降低了二三元),相当于六十多斤大米,仍旧离谱。
比如,农村家庭富裕之家孩子结婚时陪嫁两个热水瓶,还得在上面绑上大红花,摆在显眼的地方,这不是来搞笑的,要知道印花的铁制热水瓶,一只十几元,高级的得到二十多,妥妥的高级工业品,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至于三转—响,那是城里富裕人家才配置得起的。
只不过相比起以前,现在无论农村还是城里,这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了,所以市场上的零售商品和普通工业品销量比以前要好,但这不表示价格体系是合理的,相反的十分不合理。
过去两年来,国家要做的调整,就是逐步打破这种非正常的价格体系,但是直接从源头的生产物料下手显然又不合适,主要是损失太大,那么就只能引入销售市场价格竞争机制,这—做法的主要好处在于,在生产端价格相对不变的情况下,促使销售市场价格变化。
而向个体商开放国家工厂订单就是最直接的举措,将原本处于国家全面垄断的销售推向市场,由他们间进行相互竞争,这一竞争有得利方是国有工厂和老百姓,次利方是个体商,而很明显国有商店和供销社如果没有好的应对措施,那么必然会在这轮竞争中损失惨重。
除此之外,—九六九年开始,国有企业也开始要面临民营企业的竞争了,不过这个过程没有供销社来的这么迅速,毕竟现下民营企业才刚刚开始发端,生产资料完全控制在国家手中,民营企业想要对国有企业构成挑战还不现实。
一九六九年,全国新增民营企业(不含庆州地区),共655家,全国平均三到四个县才一家,这些民营企业多数都是此前公私合营时的股东,他们手中有国家分红利息的钱,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个体商爆发户,这些人完成了首轮原始积累,拥有创办企业的资金。
谁得利谁支持,谁失利谁反对,这是一个朴素的道理,总理自然也知道,但是国家政策的根本目的并不是计较国有经营单位一时的得失,这个政策的背后更宏观的目的,是为了向全民进行一轮利益分配。
过去这个分配得利的利益主体是国家和工人阶级,城市普通居民、手工商业者、农民被完全排除在外,甚至农民是所有阶级中,被单方面收割的一方,粮食价格低、义务劳动多、工商业品消费还要被收割一轮,对于全国农民来说,其景象可谓惨绝人寰。
然而,一个现实情况是,这种收割,割到了六十年代初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