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着下城区风格,丽莲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她和保罗的咖啡被送上,保罗主动问起了《午夜秀》,她才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写好的稿子。
保罗摸了摸文稿,觉得比上次《青春泉》厚了很多:“故事比上次更长了,对吗?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你下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了。这很好,你并不是纯文学作家,商业写作当然还是要以长篇小说为目标。”
《午夜秀》大概有60000词的样子,标准的中篇小说了——上次的《青春泉》是30000词左右,而中篇小说的标准是30000词到100000词。从这一点来说,《青春泉》说是中篇小说还有点勉强,只能含糊地说是中短篇。
“如果《午夜秀》的读者反响好的话,说不定呢……”丽莲没有给出肯定回答,但她确实有意下次开始尝试长篇小说。
毕竟就像保罗说的那样,商业写作还是长篇小说为王啊!中短篇小说除非是出合集,不然就是赚一次性稿费。长篇小说就不同了,受欢迎就能出单行本,就能收版税了!
“呵呵,那就希望这篇《午夜秀》足够优秀了,那样我也能更早从你身上赚到钱。”作为文学代理人,保罗是不忌说出这样的话的。他知道自己合作的作家也能够理解,只会将其当作一种来自他的期待。
说完这话,保罗就低下头开始读《午夜秀》的稿子。丽莲则是在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咖啡和曲奇饼干,还能听到不远处的卖唱艺人自弹自唱呢!
保罗确实没有给丽莲的新作品定特别高的目标,说不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读到时才特别惊喜——《午夜秀》不差!
不,何止是不差,实在是好极了!从《青春泉》到《午夜秀》的进步,感觉可不比当初从《祭品》到《青春泉》的进步少!
如果说《青春泉》是一个经过了不少铺垫,还结合了解密的恐怖故事,高潮只有一次,就是在最后部分。那《午夜秀》就要炫技得多了,在这个故事里,丽莲放开了写,完全展现出了她善于场面描写、制造紧张气氛的优势!整个故事里,高能场景一个接一个,高潮当然也是一波接一波的。
从一开始,保罗就被《午夜秀》这个故事吸引了——这个故事很好地和当下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心的电视节目联系了起来,这很新奇,同时因为和生活结合紧密,就特别容易感受到了对应的恐惧。
要知道,过去十年间,电视机覆盖率由不到10,到现在超过90。这个时候的电视节目或许没有几十年后那么成熟,但种类其实已经很丰富了。所以,在《午夜秀》的故事里,出现一档名为《午夜秀》的节目是很容易被理解的。
《午夜秀》由几个年轻人的聚会讲起,他们聚集在电视机前,不断调台,就为了找一个特殊节目——这算是流行在年轻人中的‘都市传说’?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有朋友在午夜时发现了一个特别刺激的节目,这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时分播出惊悚鬼片。
这个年代连录像带都没有,找资源是很难的。电影院放映期一过,又不是出名的电影,电视上也不播的话,几乎就没可能看到了。所以对喜欢这个题材的观众来说,有一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播出惊悚鬼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故事里,不断调台的年轻人并没有在午夜时分找到《午夜秀》节目,就以为传闻是假的(故事在这里,气氛非常紧张,因为不安的氛围塑造出来了,所以当《午夜秀》的节目没被找到,读者角度是松一口气的)。
然而时间到了第二晚,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时候,他出于无聊,又随手尝试了午夜调台,在一声异常又干瘪低沉的‘滋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深夜节目!
节目主持人欢乐地念了一段广告后,直截了当地进入了今天的观影时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