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初出茅庐(12)

《午夜秀》连载的部分,点了点头:“昨天拿到了第一张支票,是1000块呢,立刻就去银行兑现了。真不错啊,每当这种时刻就会很振奋,果然没有选错努力的方向……在写作这件事上,我也算有点天赋?”

    虽然有她眼界领先的原因,但不是有眼界就行的,其他方面还得靠天赋和努力——丽莲这些日子不断受到肯定,也是积累起了一点自信,敢于说自己‘有点天赋’了。

    丽莲这次的故事,相比上一次的《青春泉》,长了一倍,但依旧是连载三次,每次连载的分量翻倍了。而杂志给她的稿费则是约好分三次给,都是在确定每回登载时签支票,第一次最多,有1000美金,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700美金。

    支票这种东西有兑付期限,更别说如果对方耍手段,还能‘挂失’,这样就根本不能兑现了。所以一旦拿到支票就要尽快兑现——这是丽莲上辈子没有的生活经验,这辈子却再熟悉不过,实在是这年头日常生活太常见‘支票’了。

    虽然支票和信用卡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但在此时支票差不多就和几十年后信用卡的意义,是美国人收付款的主要工具。毕竟,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要到1950年才诞生,然后1959年,也就是去年,才有美国美洲银行发行了信用卡,开启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时代(之前的信用卡是商户发行的)。在此之前,大家除了现金,也就只能用支票了。

    “‘有点天赋’?哦!你一直都太过谦虚了,简直不像个美国人……或者说,女士们就是如此,毕竟‘谦虚’就是女性的美德啊。”埃文斯听到丽莲因最近积累起来的自信说的话,却觉得不可思议。毕竟从他的角度来说,丽莲可太有天赋了。

    对此丽莲也没法解释,只好默认‘谦虚’。

    “……或许是你太紧张了。”见丽莲默认,埃文斯又‘理解’地点了点头:“尚未真正成名的作家,总是把握不准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前途,所以他们中经常狂妄的疯子与不自信的傻瓜并存。但我想你不必如此,我们都认为你的故事很棒!”

    “上次的《青春泉》已经让你得到一些关注了,我想这次的《午夜秀》会是更大的炸弹。这不是因为故事篇幅翻倍,呃,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午夜秀》比《青春泉》更成熟、更流畅,节奏更好,组合在一起简直浑然天成。”

    埃文斯先生简直不能隐藏自己对《午夜秀》这个故事的喜爱了!他也确实更爱《午夜秀》,一方面是因为《青春泉》其实偏重悬疑,《午夜秀》偏重恐怖,而他本人是更喜欢恐怖元素的。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午夜秀》这个故事更精巧。

    《午夜秀》的故事发生场景更小,利用到的‘道具’也是读者更熟悉的。相比起《青春泉》涉及到近代拓荒史、原始巫师传说什么的,《午夜秀》完全是一个当代故事——无论是爱作死、喜欢尝试都市传说的青少年,还是电视节目痴迷,都让人熟悉极了。

    正是这些熟悉的、日常的东西,将惊悚嵌入,才更容易让读者代入。并且在合上故事后,看到自己习以为常的生活,还会后怕!

    实际上,在读过《午夜秀》后,埃文斯有几天都不敢看电视!尤其是夜间节目。明明知道不可能有怪物从电视机里挤出来,还是本能畏惧着。另外他还被电话吓到过几次(《午夜秀》故事里,电话声也是一个惊吓点)……这对看过大量恐怖故事、每天都在和这些打交道的埃文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

    《午夜秀》的后劲太足了!而且一面后怕,又一面忍不住沉迷于那个故事……从惊悚美学上来说,那是个过于迷人的故事了。

    也是因为埃文斯对《午夜秀》太过于喜欢,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丽莲‘被迫’听了整整5分钟的‘阅读理解’——真的是被迫的!听别人这样细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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