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戈缩在角落,像个馊掉的流浪汉:油腻假发遮脸,破棉袄臃肿佝偻,完美藏起衣架子身材。
说是乔装,更像在自弃自毁。
没办法。按辉哥的说法,那不叫前男友,该叫舔狗杀手。什么旧堡一枝花,分明是朵食人花!
显然,当舔狗风险太高。不如先乔装潜入,拍完照片就撤。
再说,不能全信这个黑老大。记忆没恢复,谁知道辉哥是不是趁他脑子坏了趁火打劫?
梁戈盯着车窗里自己的倒影,疲惫不堪地思考。
旧堡……是什么地方?
窗外,成片绿得发黑的棕榈掠过。雾气里,狮城的轮廓像座森林,巨大而沉寂。
旧堡在湿热雾气中逼近,像盘踞在森林某棵树下,伤痕累累的野兽。
来之前,辉哥押他上火车,吞云吐雾地介绍小王子:
“十四岁就在码头揍鬼佬水手,英语超烂但够凶!水手头见他靓仔,笑他是‘阴沟里的小王子’!哈,洋鬼的酸话啦!”
辉哥捏着嗓子学阿婆:“街坊不懂洋文,‘小王子’叫开啦!他虽然烦,叫多也就应了。旧堡,他就是prce。”
哈哈。一个混混头子,叫小王子。
辉哥脸一黑:“笑屁?”
梁戈揉脑袋,羞涩道:“想起和他的幸福时光。”
辉哥:“……”
他不耐烦地丢过来一台相机:“管你怎么想!拿着,去拍塌房和裂墙,还有prce的不雅照!只要能造丑闻、让那破地方赶紧拆掉的,都给我拍!听懂没有?”
“好的。”梁戈乖巧微笑。
我早晚把他碎尸万段。
旧堡到了。
铁锈腥,垃圾的酸腐,还有汗馊与香料……空气黏稠得能滴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