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笔?”蹲在桌角舔着爪子的汤圆突然一顿,“怎么又是笔?”
谢易把户籍档案合上,想了想:“他一个秀才,笔大概是他最贵重的东西。可能是死之前丢了笔,念念不忘。如果那支笔沾染了他的执念,确实有可能被用来涂改生死簿。”
汤圆用尾巴扫了扫谢易的手腕:“那支笔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但有人可能知道。”谢易说。
灶王爷的效率很高。谢易和汤圆回到城隍庙的时候,他已经打听到了消息。
“潘文彬,我回去后才想起来这个人。他活着的时候每年腊月二十三都会来给我上香,供品是一碟花生米、一壶老酒,雷打不动。是个老实人,就是命苦,考了一辈子也没中举人,最后穷死的。”
“他死之前丢了笔?”谢易问。
灶王爷的表情变得微妙起来:“这个嘛……我倒是听说了点风声。据说他死前一个月,有人在街上看见他追着一个穿赭色衣服的年轻后生喊&039;还我笔&039;。那个穿赭色衣服的人,长得有点像……”
“像你小舅子。”汤圆替他说完了。
灶王爷的老脸腾地红了,支支吾吾地说:“我、我问过他,他说他没拿。但那小子的话,十句里有八句是假的。上回卖假酒的事就是他干的,我罚他扫了三个月的灶台,到现在还没扫完。”
谢易叹了口气:“你小舅子现在在哪儿?”
灶王爷缩了缩脖子:“……在我家呢。”
谢易二话不说起身就走。汤圆跳到他肩上,尾巴绕着他的脖子,语气里带着一丝幸灾乐祸:“又是个不省心的亲戚。”
灶王爷的家就在城隍庙后面的小巷子里,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灶王爷推门进去的时候,一个穿着赭色衣衫个头不高的年轻人正坐在院子里啃卤猪蹄,啃得满嘴渣。看见灶王爷进来,他嘿嘿一笑:“姐夫,这猪蹄好吃,再给我拿两只——”
然后他看见了谢易,以及谢易肩上那只正用碧色眼睛盯着他的黑白奶牛猫。
年轻人的脸色刷地白了。
“你、你是谁?”
谢易不紧不慢地从书箱里拿出那张户籍档案的抄本,放在桌上,然后看着年轻人:“潘文彬的笔,是不是你拿的?”
年轻人的眼珠子转了转,张口就来:“我没拿!我根本不认识什么潘文彬!”
灶王爷在旁边气得胡子直翘:“你还敢撒谎!上次你卖假酒的事我还没跟你算完账!”
汤圆从谢易肩上跳下来,无声无息地走到年轻人的脚边,仰起头,碧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尾巴慢悠悠地甩着。它没有说话,但那个眼神比说话还瘆人。
谢易淡声道:“你上回卖假酒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件赭色的衣服。潘文彬死之前追的那个人也穿着这个颜色的衣裳。要说只是撞衫的巧合,我可不相信。”
灶王爷小舅子的脸从白变红,又从红变紫,最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在椅子上。
“我……我就是捡的。”他小声说,“那天我在街上走,看见地上掉了一支笔,挺好看的,就捡起来了。谁知道那老头追了我三条街,非要我还给他。我一害怕就跑了。后来……后来听说他死了,我就更不敢还了。”
“笔呢?”谢易问。
小舅子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放在桌上。那是一支很旧的毛笔,笔杆是竹子的,已经磨得发亮,笔尖秃了大半。但笔杆上刻着两个字:文彬。
灶王爷一看那支笔,气得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人家一个穷秀才,就这一支笔,你拿了人家的笔,人家拿什么写字?拿什么考功名?”
小舅子捂着后脑勺,小声嘟囔:“他又没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