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习惯了芬恩叫他“雷夫哥哥”,习惯了每天带肉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团金色的毛球站起来迎接他,习惯了晚上被温热的鼻息喷在脖子上的感觉。
他甚至开始习惯了芬恩身上的味道。那种淡淡的、像蜂蜜一样的甜味,混着阳光和金合欢花粉的气息。每次闻到这个味道,他的鼻腔深处就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挠他。
他不觉得讨厌。
这才是最可怕的。
雷夫低头看了一眼趴在他前臂上的芬恩。这小崽子正眯着眼睛晒太阳,下巴搁在他的爪子上,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一点点粉色的舌头,看起来舒服得快要睡着了。
雷夫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盯着远处的草原。
“你鬃毛长出来不少。”他说,声音尽量保持平淡。
芬恩睁开眼睛,抬起下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
确实。他的鬃毛比十天前浓密了很多,原来秃掉的地方都长出了新的绒毛,颜色也从灰暗的枯黄色变成了真正的金色。
“真的诶,”芬恩有点惊喜地说,低头舔了舔自己胸口的毛,“我以前在金合欢狮群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的鬃毛是最漂亮的。”
“是吗?”雷夫的语气带着一丝不以为然,“谁说的?你妈?”
“我妈妈,还有我三个姐姐。”芬恩的声音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一点怀念的味道,“她们说我的鬃毛像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金色的,后来才慢慢变深。”
雷夫没有说话。他从芬恩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落寞。
那种“我已经没有家了”的落寞。
他想了想,伸出爪子,拍了拍芬恩的脑袋。
力道没控制好,拍得芬恩的脑袋往下一沉,下巴磕在了地面上。
“嗷——”芬恩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抬起头来,“你干嘛。”
雷夫面无表情地收回爪子:“你鬃毛上有根刺。”
芬恩眨了眨眼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鬃毛,没找到刺。但他没有追问,只是重新把下巴搁回雷夫的前臂上,嘴角微微翘起来。
“谢谢雷夫哥哥。”
“谢什么。”
“帮我拔刺。”
“……闭嘴。”
……
第十二天。
雷夫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带芬恩离开这片无主之地。
理由很简单。这片地方猎物太少,水也不够稳定,不适合长期待下去。而且这里靠近枯骨荒原的边缘,鬣狗群经常出没,虽然雷夫不怕鬣狗,但芬恩的腿还没完全好,万一被鬣狗群围上了,跑都跑不掉。
当然,雷夫没有把这些理由说出来。
他说的是:“这破地方待腻了。换个地儿。”
芬恩正在舔爪子,听到这句话抬起头来:“去哪里?”
“北边。”雷夫用下巴指了指金合欢走廊的方向,“那边有条河,猎物多。而且那边的领地还没被占。”
芬恩沉默了一下。他站起来,抖了抖鬃毛,后腿的伤疤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好。”他说,没有问任何问题。
雷夫看了他一眼:“你不问问那边安不安全?”
“你带我去的地方,应该是安全的吧。”芬恩歪了歪头,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信任。
雷夫被这种信任砸得有点懵。
他张了张嘴,想说“你哪来的自信觉得老子靠谱”,但看着芬恩那双干干净净的金色眼睛,他又把话咽了回去。
“……走了。”他转身朝北边走去,尾巴在身后甩了一下。
芬恩小跑着跟上来,走在他旁边。他的步伐比十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