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张了张嘴,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向一头三岁的金鬃雄狮解释人类的时尚概念。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最雷夫式的回答。
“就是老子想大就大,想小就小,关你什么事。”
芬恩没有反驳。他只是安静地看了雷夫一眼,然后把脑袋搁在他的肩胛上,尾巴卷上了他的尾巴。
雷夫的炸毛在那一瞬间全部塌了下去。
像一座火山被一团金色的云浇灭了。
“……走吧。”雷夫的声音闷闷的,“把剩下的肉叼回去。放久了会被秃鹫吃了。”
“嗯。”
两头狮子回到高角羚的尸体旁边,各自叼了一大块肉,沿着河岸往回走。
太阳快落山了。
萨凡纳的天空烧成了一片橘红色,从西边一直蔓延到东边。金合欢树的剪影在暮色中安静地贴在天地交界处。
雷夫把肉叼到他们常吃的岩石平台上,然后趴下来开始撕扯。芬恩趴在他对面,两头狮子面对面地吃完了剩下的肉。
吃完了,芬恩凑过来,用舌头舔了舔雷夫嘴角的血渍。
雷夫被他舔得有点痒,但没有躲。他闭上眼睛,感受着芬恩温热的舌头在他嘴角划过。
“雷夫哥哥。你刚才对马库斯说我是你老婆。”
“嗯。”
“你以前没对别的狮子说过。”
“因为只有你才配当我老婆。”
芬恩的舌头停了下来。他把脸凑近了一点,近到雷夫能看清他金色瞳孔里的每一道纹路。
那些纹路像年轮,一圈一圈的,在最中心的位置有一个极小的、几乎看不见的琥珀色圆点。
“你以前不是觉得公的和公的在一起很奇怪吗?”芬恩问。
雷夫睁开一只眼睛:“我什么时候觉得奇怪了?”
“你之前纠结了很久。”
“那不是纠结,那段时间我在自我说服。”
“自我说服?”
“对。我在思考我到底喜不喜欢你。”
芬恩歪了歪头:“思考了几个月?”
“想清楚喜欢需要时间。”
“那你的思考结果是什么?”
雷夫把芬恩的脑袋按进自己的鬃毛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种的别扭:
“结果是我上辈子加这辈子,所有的纠结指向了同一个结论。”
“什么结论?”
“你就是我的性取向,我是芬恩性恋。”
芬恩:……
一个极轻的声音从他的鬃毛里传出来,带着笑意。
“想了几个月,就想明白这么一句?”
“你嫌少?”
“少了点。”
雷夫把芬恩从鬃毛里挖出来,两只前爪捧着他的脸,琥珀色的眼睛对上金色的眼睛,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那我再说一遍。你听好了。”
芬恩的耳朵竖了起来。
“你就是我的取向,芬恩。哪怕再来一次,不管你是雄性还是雌性,我都会喜欢上你。”
“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狮子。你的鬃毛像太阳,你的眼睛像融化的金子,你身上的味道让我每次闻到都想把鼻子埋进去再也不拔出来。”
“我上辈子没谈过恋爱。不是因为没人要,是因为我在等你。我穿越到这片草原上,不是为了当狮子,是为了遇到你。”
“我捡到你的时候你瘦得跟个鞋拔子似的,我以为我养的是个兄弟。后来我发现你不是兄弟,你是我老婆。”
“你发情的时候我忍了一年。不是因为我自制力强,是因为我不想在你还没准备好的时候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