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喜欢吃疣猪。”

    “疣猪的皮那么厚,他咬得动吗?”

    “所以你帮他撕成小块啊。”芬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理所当然,好像雷夫天生就是给老雄狮撕肉的。

    雷夫张了张嘴,想说“我是你老公不是你爸的厨子”,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行。”雷夫改口了,“疣猪。我去打。”

    “我跟你去。”

    “你陪着你爸。”

    “我爸说他想一头狮子待着。”

    “你爸一头狮子待着干嘛?”

    “晒太阳。”

    雷夫看了看天。太阳刚升起来,角度很低,光线是橘红色的。奥伦趴在金合欢树荫边缘,身体一半在阴影里一半在阳光下,闭着眼睛。

    老雄狮确实在晒太阳。

    “行。”雷夫说,“你跟我去。但你跟在我后面。不许冲到前面。不许——”

    “知道了知道了。”芬恩用脑袋顶了一下雷夫的下巴,“你每次都重复同样的话,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的耳朵没有茧子。”

    “那是比喻。”

    “芬恩,你又在偷师。”

    两头狮子沿着河岸往南走。

    旱季已经过半,河面比一个月前又窄了不少,但水流还算充沛。河对岸的草地上有一群高角羚在吃草,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有两只漂亮的长角。

    “疣猪在南边。上次打疣猪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记得。河边那棵歪脖子的金合欢树旁边。”

    “对。那附近有一个疣猪窝。我去看过,窝里有一头公的,体型不小。”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上次巡逻的时候路过,闻到了气味。”

    “你专门去看疣猪窝?”

    “我巡逻。”雷夫纠正道,“顺路看一下猎物资源。”

    他们沿着河岸走了大约两公里,来到了那棵歪脖子的金合欢树旁边。树下的泥地上有几个大洞,洞口周围全是疣猪的脚印和粪便。气味很浓,说明疣猪最近来过,而且可能就在洞里。

    雷夫趴在河岸上,观察着疣猪洞的入口。洞口朝东,正好迎着晨光,从洞里往外看会晃眼。

    这是一个战术优势。

    如果疣猪从洞里冲出来的时候被阳光晃了眼,反应速度会慢几秒,这点时间足够雷夫完成一次致命攻击。

    “你从下游绕过去。”雷夫对芬恩说,“趴在洞口下游的方向。我从上游赶。疣猪被惊动的时候会往下游跑,因为它们习惯往河的方向跑。你埋伏在下游的草丛里,等它冲过来的时候咬喉咙。”

    芬恩点了点头。他转身往下游走,步伐轻快无声,金色的鬃毛在高草中若隐若现。

    雷夫等芬恩趴好之后,才从河岸上站起来,朝疣猪洞走去。

    他没有刻意放轻脚步。疣猪的听觉很灵敏,他再怎么轻也瞒不过去。

    他的策略不是偷袭,是驱赶。让疣猪按照他想要的方向跑。

    雷夫在距离洞口大约十米的地方停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从胸腔里滚出来的吼叫。音量不大但穿透力极强,能震得洞壁上的土簌簌往下掉。

    洞里面传来一阵骚动。窸窸窣窣的声音,急促的呼吸声,然后是沉重的、沉闷的蹄子踩踏泥土的声音。

    一头巨大的公疣猪从洞里冲了出来。

    不是一头。是两头。

    雷夫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两头公疣猪。一大一小。大的那头顶着一对又长又尖的獠牙,肩高接近一米,体重目测超过一百八十公斤。小的那头稍小,但也有一百五十公斤左右。

    雷夫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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