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雷夫一眼。
“哥哥,你追不上也没关系,别受伤。”
雷夫的尾巴卷了一下,然后转身朝上游跑去。
他追上了那头大疣猪,因为他比疣猪聪明。
疣猪的爆发力确实比他强,但他也知道疣猪跑累了会往灌木丛里钻,所以他没有跟在疣猪后面追,而是抄了一条近道,从金合欢树林里穿过去,堵在了疣猪的前面。
疣猪从灌木丛里钻出来的时候,看到雷夫站在那里,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
它想转身跑,但它的腿已经跑不动了。十分钟的全速奔跑耗尽了一百八十公斤身体的全部能量。
它的四条腿在发抖,嘴里全是白沫。
雷夫走过去一口咬断了它的喉咙。
他叼着大疣猪往回走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天的运动量超标了。岳父想吃疣猪,老婆想吃疣猪,那就两头都打。
男人嘛,累就累点,不能让家里人饿着。
老婆奴的病治不好
雷夫回到岩石台地的时候,芬恩已经把小的那头疣猪处理好了。内脏掏出来了,肉撕成了大块,奥伦面前摆着一小堆撕成细条的嫩肉,正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
芬恩看到雷夫叼着大疣猪回来,金色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站起来走到雷夫面前,用脑袋蹭了一下雷夫的下巴。
然后转身回去继续处理猎物。
雷夫站在那里,下巴上还残留着芬恩蹭过的温度。
他把大疣猪扔在地上,坐下来喘气。奥伦抬起头,浑浊的金色眼睛看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两头?”
“两头。”雷夫喘着气说,“一头小的,一头大的。小的给你,大的给芬恩。”
奥伦看了看面前那堆撕成细条的嫩肉,那是从小疣猪身上撕下来的。他又看了看雷夫叼回来的大疣猪。
大疣猪的肉更老,更难咬。
“大的给我就行。”奥伦说,“小的你们自己吃。”
“大的肉老,你咬不动。小的嫩,适合现在的你吃。”
奥伦低下头继续吃那堆撕成细条的嫩肉。
他没有说谢谢。但雷夫注意到,老雄狮吃东西的速度比昨天快了一点。
因为心情好。
雷夫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芬恩处理大疣猪。
芬恩的动作很熟练。他先用犬齿划开腹皮,再把内脏掏出来。
肝脏和心脏放在了一边,这是最嫩的部分,留给奥伦。其他内脏放在另一边,这是雷夫爱吃的部分,芬恩每次都留着。
然后他开始按照肌肉纹理撕肉,把肉分成大块和小块,大块给雷夫,小块给奥伦,中不溜的自己吃。
雷夫看着芬恩撕肉的样子,心里想:我老婆怎么这么能干。
然后他又想:不对,我老婆一直这么能干。
然后他又想:我老婆是不是瘦了?最近发情期消耗太大,得多喂点。
他的脑子在“老婆好能干”和“老婆是不是瘦了”之间反复横跳,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明天再打一头疣猪。】
【不,打一头角马。角马脂肪多,长肉快。】
芬恩把撕好的肉分成三堆,推到雷夫面前,然后趴下来,开始吃自己那堆。
他的吃相很好。不像雷夫那么狼吞虎咽,也不像奥伦那样慢吞吞的,吃得很快但看起来不着急,每一口都嚼得很认真。
雷夫吃了一会儿,突然停下来,耳朵转了转。
芬恩也停了下来,金色的眼睛看向北边。
奥伦没有抬头,但他的耳朵也转了一下。老雄狮的听觉还在,没有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