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沿着边界走了一圈,没有深入。”芬恩的尾巴尖轻轻甩了一下,“你答应过我走前面。”
他的小崽子长大了。
雷夫从石台上跳下来,落地的时候故意往芬恩的方向歪了一下,肩膀撞上芬恩的肩膀。
这不是意外,这是猫科动物版的【你没事吧】的肢体检查,通过撞击的力度和角度来判断对方有没有受伤或者虚弱。
这是本能,雷夫甚至没意识到自己在做。
芬恩被他撞得往旁边趔趄了一步,然后站稳了,扭头看了他一眼:“你干嘛?”
“没干嘛。”雷夫把脑袋转过去,假装在看远处的树,“活动一下筋骨。”
芬恩盯着他的侧脸看了两秒。
“走吧,”芬恩转身往石台北边的方向走去,“我闻到那边有东西。”
雷夫跟在后面,走了三步,又忍不住开口:“你确定没遇到什么?”
“没有。”
“没有狮子偷看你?”
“没有。”
“没有不长眼的靠近你?”
芬恩停下脚步,回头看他:“雷夫哥哥。”
这个称呼一出来,雷夫的耳朵就竖起来了。
“你巡逻的时候也在想我吗?”芬恩的语气像在说情话,“每走一步都要想一遍?”
雷夫噎住了。
他确实是这样。每次单独出去巡逻的时候,脑子里全是芬恩。
每走一步想一遍?不止。他每喘一口气都在想。
但这种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从芬恩嘴里说出来是另一回事。
“……谁想你了。”雷夫加快脚步走到芬恩旁边,用肩膀又撞了他一下,“走快点,我饿了。”
芬恩被撞得又趔趄了一步,这次他没站稳,直接歪到了雷夫身上,香香的。
雷夫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妈的又来……】
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骂自己都在一起多久了,怎么每次闻到这个味道还是心跳加速?他不是应该习惯了吗?他不是应该已经免疫了吗?
没有。完全免疫不了。
芬恩从他身上撑起来,若无其事地甩了甩尾巴:“走吧。你说你饿了。”
我老婆真好看
他们沿着石台北边的小路走了大概十分钟,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来到一个小水潭旁边。水潭不大,大概两三个狮身那么宽,水很浅,能看到底下的石头和落叶。水潭周围有一圈泥泞的地面,上面印满了各种动物的脚印。
芬恩停在水潭边上,低下头嗅了嗅地面上的脚印。
“羚羊。”他说,“来过没多久。”
雷夫也低下脑袋,用鼻子怼了怼那些脚印。确实是羚羊,而且不是那种小不拉几的蓝麂羚。这种脚印更大、更深,蹄印的间距也更宽,是森林羚羊。
森林羚羊比草原上的高角羚小一圈,但肉质更嫩。雷夫之前在雨林里抓到过一只,那个口感……
好吧他现在是狮子,不应该用【口感】这种人类的词来形容猎物,但他上辈子是健身教练,对蛋白质的来源有一种天生的挑剔。森林羚羊的脂肪分布更均匀,吃起来不柴。
“你在这儿等着。”雷夫压低声音,身体开始往下伏,“我绕到那边去——”
“雷夫哥哥。”
芬恩叫住了他。雷夫停下来,扭头看他。
“今天我在前面。”
雷夫的嘴巴张开又闭上。
“你在这儿等着。”芬恩重复了一遍雷夫刚才说的话,但主语换了,“我绕到那边去。你从侧面赶到水潭这边来。”
雷夫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只发出一个含糊的“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