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知道他早就老去,心里说不出是难过还是怅然。原来岁月当真无可回头。

    最后一家店,是一家卖汤圆的。在附近很有名。不是因为他家的汤圆很好吃,而是因为老板娘是个大孝女。几十年前,闹饥荒的时候,家里的老父亲吃不上肉,她便心疼得要死,自己割开自己身体,切了块肉下来剁给老父亲吃,说是猪肉。现在听来实在是血腥又荒唐至极的传闻,可在当时轰动一时,十里八乡敲锣打鼓的宣扬,还差点给那老板娘修庙。

    李随青一直很想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真的,每回路过汤圆店,就忍不住拿眼去瞟老板娘身上,虽然隔着衣服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总听人说起老板娘身上有块疤……虽然外表上看去,她就是个极其普通的女人。

    他每天便这么走着,走着,一路走回去。

    雨坪,这里的土地正在渐渐失去生命力,人们一天天离开,一天天老去。李随青从未觉得自己喜欢过这里。可是如果让他离开这里,他又是不愿意的。离开了这里,又能去哪里呢?

    远方的远方是他乡,他乡的他乡是故乡。他翻动着课本,坐在教室里看白茫茫的云,觉得所谓远行也不过如此,老师说地球的直径有一万二千七百五十六千米,太阳系有近四十五亿光年,可都大不过宇宙。李随青却觉得,只要坐在这里,自己能感受到整个宇宙的呼吸。

    老师让大家来谈自己的梦想,许多人的梦想都是去环游世界,成为科学家,球星,歌星。可他思来想去,却觉得这些都没什么意思。人的花期实在太短暂了,就像他喜欢的那个明星,就像那些店里的老板。

    他们活了那么久的时间,却感觉不怎么开心。那他们为什么不去死呢?李随青当真有考虑过这个看上去很荒谬的问题,后来被铅笔刀割了手,他想明白了。

    因为大部分人认为死是一件更痛,更苦的事。

    至于那些想要死去,然后真的这么做的人,例如隔壁换了肺癌从三楼上跳下去的老头,还有楼下那个整天哭,最后真的吞安眠药自杀的姐姐,他们也不是不想活,只是活得不好,也没法活好。

    那么他呢?

    “我操,你能不能别跟个娘们似的。”

    路知远说完,一巴掌拍在自己弟弟背上。

    话是这样说,可自己也狠狠咽了咽口水,眼睛盯着黑暗中那一点明火,感觉腿肚子都在抖。

    “哥啊,咱俩不会交代在这儿了吧?”路明亮哭丧着脸,“这鬼地方怎么这么邪门啊?!”

    两兄弟此刻正挤在一间破庙里。

    要说起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那是说来话长,他们起初是觉得镇上很难找乐子,于是想来山上搞野炊。结果一场暴雨来了,根本没准备周全的俩人被淋得像落汤鸡,不得不找地方避雨——就找到了这里来。

    然后,就被困住了。整整三天了,他们还是没找到出去的路。

    这本书改来改去我真的都改麻了。不知道说什么,给大家拜个早年吧。李老师的故事其实并不需要一个多么明确的结局,总之,写这文我都是跟着感觉走。从三月份写到现在这么点字,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祝大家国庆快乐。

    【第二个副本来了,会尝试诡叙,想了一个非常瓷实的脑洞,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写好,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会是埋的暗线,当然,也可能是我没搞对出了bug……】

    听到路家两兄弟失踪的消息时,李青随还是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但却觉得不是那么出乎意料。毕竟一连好几天没来骚扰李随青,他的某种奇怪的预感便发作了。一定是他们俩出事了……

    “据说有人最后一次看见他们,是在山脚下。”

    课间有人讨论起这两个人的离奇失踪,说道。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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