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身形,猛地拧身抬膝,狠狠踹向冯杰的胸膛处。

    利落,干脆,让傅知珩都有点肃然起敬。

    还真看不出来,他这么能打吗?

    江呈锦当然很能打,他上高中的时候,也是一零年左右。那个时候的人,可能受古惑仔的影响颇深,两三个人成群结队走在一起,就当自己是这片地的老大了。

    那些人正事不做,就喜欢招猫逗狗,看谁不顺眼就结成伴去打谁。

    而江呈锦则是那些人的重要目标之一。原因很简单,谁让他没爹没妈,还整天臭着一张脸,不打他打谁!

    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江呈锦不得不学着点打架防身。

    这也是在他听到傅知珩说冯杰是混黑社会时并没有一丝慌张的原因,毕竟当时打他的人,就有黑社会的。

    黑社会的不仅没有把他打死,老巢还被他给掀了。

    江呈锦撂倒了三个人之后,神情依旧淡淡。

    等冯杰又放了一堆狠话跑了之后,他回望着傅知珩,很是平静地说:“是一打三,不落下风。”

    我喜欢男人

    夕阳的余晖落在江呈锦的肩上,晕出一大片昏黄。

    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校服和书包,单手拎着,反扣在肩上。

    傅知珩看着他现在的模样,一点也找不到以前那唯唯诺诺,变变态态的影子了。

    就像方淼说的那样,跟被人夺舍了似的,完全变了一个人。

    在学校里总是穿戴整齐的校服,此刻却沾满了灰尘,被他随意地搭在肩上,身上的短袖衫,也因为刚刚的打架,而有些松松垮垮,露出一截锁骨。

    江呈锦说完以后,轻轻撩了一眼傅知珩,便转过身,往他家的方向走去。

    “喂!”

    傅知珩忽然叫住了他。

    江呈锦停住脚步,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傅知珩清了清嗓子,十分不在意地微扬起头,抬着下巴,睨着江呈锦,“我说,你是失忆了,还是换魂了?”

    听到“换魂”两个字,江呈锦扣着书包带子的手动了一动,他微微挑眉,清冽的嗓音带着点懒散,“怎么,你感兴趣?”

    傅知珩看着他这般模样,心尖一跳,有些不自信地往后退了一步,语无伦次道:“感兴趣什么?我是不会对你感兴趣的!”

    江呈锦无辜耸肩,“我说的是这个吗?”

    他向傅知珩走近一步,解释道:“我是说,你对我是不是换魂很感兴趣吗?”

    傅知珩又往后退了一步,张扬的红头发,垂下了一簇在眉间,遮住了略显凶意的眉眼。他攥住拳头,忽然往前迈了一大步,揪住江呈锦的衣领,对着他的脸,扬起拳头。

    “不管你说的是什么,总之我不会对你有兴趣的!”

    江呈锦淡淡道扫了一眼他扬起的拳头,对上他的视线,开口道:“哦。”

    这冷淡的反应,不知为何,有点激怒了傅知珩,他短促地“你”了一下,举起的拳头开始无措起来。

    好像打也不对,不打也不对。

    为什么他反应要这么冷淡?一点也不像是要挨揍时的样子。

    江呈锦对着他无辜地抬眼,仿佛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傅知珩咬紧了后槽牙,最终还是放开了他。他冷哼道:“不过,你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

    江呈锦默默在心里为傅知珩添了一笔印象——阴晴不定。

    不过高中生,他能理解。

    他以前带的那些高中生,各有各的“阴晴不定”,明明上一秒还说要撕烂了数学试卷,此生再也不碰数学,下一秒就开始勤勤恳恳地啃起了数学题,然后再次暴起,再次发誓,与数学不共戴天。

    小孩嘛,控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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