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唯愿两心同。

    “你结婚的时候,她会亲自来。”林焉恒说,“你父亲告诉我的。”

    楼兰谙抿唇。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就连她的名字,也是前几年才知道是哪两个字。”

    “婚期这么近,很快就能见到。”

    “没想到她会来。”

    楼兰谙喃了一句,低眼看着那个红包上署着的名,「庄悉」两个字在人与人的传递中略有些花了墨,不过仍然清晰可辨她的字迹。

    “签字。”

    林焉恒忽然叫他。

    他看过去,林焉恒已经垂下了眼,拿着纸擦自己手指上红色的印泥。

    婚书上新郎下方已经写下了林焉恒的名字,黑色的名字印上了红色指纹。

    楼兰谙执笔在新郎下的空白处写了自己的名字,按上手印。

    至此,订婚仪式基本完成。

    后颈的腺体因为临时标记的原因在发烫,疼痛仍然如影随形,毒素一样在身体里流窜。楼兰谙靠得离林焉恒近了些,后者在昏暗光线下瞥他一眼,揽住了他的腰,假装着夫妻应有的亲密。

    然而靠得越近,信息素的影响就越强烈。楼兰谙后背浮了薄薄一层汗,幸而揽着他的手并不算虚情假意,能够勉强借一把力。

    楼兰谙想起和林焉恒的信息素契合度。那一张薄薄的检测纸上白纸黑字的写着89。

    而在他刚刚分化不久,也就是十二岁那年,他就和林焉恒去医院测过作为alpha的信息素排斥度。

    77。

    两个不低的数字同时在出现时飙红,如同戏剧。四年前见过的警告变成了庆贺,红色的光造化弄人一样讥讽。

    酒杯碰撞的间隙之间,楼兰谙偏了一瞬眼眸,看着自己身边和自己肩靠着肩的男人。

    十四岁离别至今,已经是四年未见。林焉恒大概是恨着他讨厌着他,所以并不想和他再假模假样回到曾经的关系里。十八岁的他高挑了很多,五官发落得更立体,漆黑的头发还是当年那样扫落在眉间,那张脸还是一如既往的俊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样走形。年少时旁人连声的惊叹如今仍然能够听见,恭维的话里对于他容颜的夸赞大概都算是真心。

    大概是恰巧有一缕昏黄的光晕落在他的眉宇,模糊了他的面孔。又或者是耳边听不完的夸赞恍然间和曾经重合。

    “楼兰谙。”

    大概是林焉恒叫了他一声,声音混在轻柔的音乐和旁人的闲谈中,模棱不清,嗓音因此贴近了从前。

    大概是这些大概,让他恍了下神,很快抱歉地笑了笑,跟着举杯。

    酒滚入喉间,玻璃酒杯挡住了视线。人影在模糊的杯底被拉扯变形,时间跟着变得迟钝的头脑放慢下来。

    他在这一刹那想起年少时第一次和林焉恒说话时的样子。

    那是四五岁的事情。

    按理说,四五岁的孩童阶段,忘性比记性大。楼兰谙并不记得幼稚园时发生过的种种,也不记得小学同学的名字,不记得老师问到梦想时自己的回答,不记得站在一个又一个展台上发表过的每一篇优秀学生演讲。

    他记得的东西很少,毕竟那些事情在他眼里没有记得的必要。

    但他就是记得那本该忘掉的初见,虽然它已经模糊得像是几十年前拍下的老照片,早已失了真。

    (f)等闲变却故人心

    订婚仪式后半个月,三月初他们结了婚。

    婚礼之后,楼兰谙住进了林焉恒的家里。他很早之前就来过林焉恒的家,小时候住在这里好几次,但是如今真的变换了身份搬进来,却是有些唏嘘。

    林焉恒大概一周回家两三次。这已经是林川原叮嘱过他之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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