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诡辩【求月票】

一点!”

    徐良立马接话,好似提前预料到对方会如此说一般。

    下一秒,不给愣住的黄仁反应时间

    “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诸位。”

    “接下来我将对案件中,有关证言的幻觉来源进行解释!”

    徐良立即抽出另一份文件。

    这是

    “这是瀚海市司法鉴定机构,针对被告人吕雄的身体检测报告!”

    “报告上显示被告人曾多次、且长时间注射过甲苯噻嗪,故而在色谱检测上,针对甲苯噻嗪的检测为阳性!”

    甲甲苯噻嗪?

    刹那间。

    整个法庭为之一滞,所有人愣了又愣。

    甲苯噻嗪是什么东西?

    说实话,如果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那几乎九成五的人不知道这玩意是什么。

    但巧的是现场最不缺的的就是记者!

    这帮人可是什么都知道一点!

    “甲苯噻嗪!?兽用管制麻药!?”

    恍惚间,听审席有人愣住,旋即反应过来瞬间错愕。

    “什么意思?这玩意是什么?”其余人连忙询问。

    那记者很明显脸色不太好,却还是耐着性子给对方解释。

    “甲苯噻嗪就是一种兽用麻药,流通性很广,各大兽用药制药厂,又或是药物分销商里都能买得到。”

    “一般情况下是用来给牲畜做手术所使用。”

    “但和吗啡一样,这玩意有个缺陷,那便是,一旦给人使用,便会”

    说着,记者顿了顿,对周围人说道:

    “拥有很高的成瘾性!”

    “并且,这类药物相比其余药,副作用会更加严重,随时都有可能因副作用而导致死亡!”

    “相比之下,所谓的幻觉只能算是个小事。”

    和吗啡一样?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主张针对被告方,在本次案件中进行轻判、减刑!”

    徐良面无表情的将这番话说出。

    “甲苯噻嗪怎么又牵扯到这东西了”

    审判席上,张博咂舌,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视线在上面不断扫去。

    他是来看徐良被动接招的,怎么怎么庭审节奏又落入对方手中了!?

    不过。

    还不等张博开口,便听到耳旁又响起一阵声音。

    “不对!”

    “被告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是(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根本依据)!”

    “被告人并无精神领域疾病,无法适用这条法例!”

    黄仁忽的找到突破口,眸光一凝。

    没错,第十八条规定的是与精神病有关的法例,如果运用的好,精神病是完全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

    不过吕雄并没有精神病,理论上来讲确实不适用法例,所以黄仁下意识就将其戳穿!

    但可惜

    ‘上套了。’

    徐良脸上露出笑容,当即点头道:“没错。”

    这是附和?

    黄仁等人一愣,但下一秒

    “但是!”

    徐良忽的话锋一转。

    “公诉方,在1950年的《刑法大纲》草案为如下。”

    “‘犯罪人为精神病人,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或因在其他病态中,于犯罪时不能认识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者,不处罚;但应施以监护’!”

    “上述所说虽只是草案,与97年颁发刑法有些出入,但我方认为,两者间的核心依据却相同!”

    草案对这次案件,主要用途并非精神病人。

    而是‘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这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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