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了过来:“他们约定去云南这件事,陈蔓身边所有朋友,没有任何人听她提过。”

    “你和她到底什么关系?”

    幸好凌晨四点的街道上,除了这辆宾利,也没什么其他的车。关景这一次急刹,也只有阿秀一个被晃得头晕。

    他忍着恶心左右看了一眼后,问:“关大律师,哪条法律允许在行驶过程中这么停车的?”

    关景知道他说得没错,也不多做争辩,重新靠边停车后,终于又再一次把话题切到自己关心的内容上。只是这一次,在关景停顿的短短几十秒内,阿秀终于嗅出了一点不对。

    相似的问题第三次出现后,阿秀以一种关景意想不到的方式进行了回答。

    他晃了晃手里塑封的报纸:“关大律师,陈蔓的案子四年前就结案了,你为什么现在还会这么在意,连报道这件事的报纸都特意塑封好放在车里?太夸张了吧!”

    “难道你喜欢陈蔓?”话一出口,他又迅速否定了,“但周宇已经被判刑了啊,你——”

    “我是周宇的辩护律师。”

    关景没再容忍他继续天南海北地猜下去。

    他脸上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不甘:“这是我的第一个案子。”

    “案子的卷宗比较简单,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情侣纠纷所致的激动杀人,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适合新人接手的案子。在一个前辈的建议下,我接下这个案子,见到了周宇。”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没见到周宇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激情杀人的辩护准备,如果成功,刑期有希望控制在十年以内。”

    “但是……周宇坚持自己没有杀人。”

    关景表情变得凝重:“我相信了他说的话,选择进行无罪辩护。”

    对于阿秀来说,他一个法律词条都看不明白的人,不管选择哪一种辩护策略,他都听不出有什么差别。可只要是和律师这行沾点边的工作者,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估计立马都会惊讶得从椅子上弹起来。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如果被告自愿供述罪行,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通常可以获得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而在陈蔓已死,现场证据链都指向周宇是凶手的情况下,针对于激情杀人进行辩护,其实是最为稳妥的方式。

    律师不需要回避杀人事实,只用强调事出有因、一时冲动,通过降低周宇的主观犯罪恶性来争取法官同情,将案件归入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从而减少刑期。可当关景选择为周宇做无罪辩护时,就意味着周宇在法庭上会依旧坚称他没有杀人。这无异于是站在了认罪认罚的对立面。

    一旦关景失败,法官最终认定周宇就是杀死陈蔓的凶手,那么随之而来,就会认为他毫无悔罪态度,甚至是在对抗司法。案子不仅会被定性为最基本的“故意杀人”,并且还会因为周宇拒不认罪,扣上“情节恶劣”的帽子,刑期也必然随之延长。

    关景当年和周宇反复地强调过这点。

    站在律师的角度,结合案件现有情况,选择这样一个零和博弈的策略,无异于是火中取栗,困难异常。与其在绝对犯罪和绝对无罪之间博一个机会,不如保守一些,争取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表现好的话,很有可能五六年就能出狱。

    可周宇三十岁不到,正是无法接受正义失序的年纪。

    他不肯退让,他绝不认罪,他笃定自己双手清白。

    他把希望寄托在同样年轻的关景身上,他坚信他可以力挽狂澜,坚信新的证据一定能浮出水面,坚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结果。

    只是事与愿违,即便找了私家侦探,关景也没有发现周宇口中所谓的第三者。

    关景甚至一度怀疑,是否真的存在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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