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去了另一个地方,也可能是人太多,看错了。
“没事。”崇秋摇摇头,没有放在心上。
本来就是聊天的摊位,人一多,话也就更多了起来。
“我们这儿有个姓周的,嗯,算是地头蛇吧,”罗箐也打开了话匣子,指了个方向,“在那边有一条街,他的。”
“他开了个赌场,只有本地人知道。那个男的,就是一直跟着我那个,叫郑宏,是他那赌场打手里,算是一个小头目。”
“去我那儿修过几次车,突然说喜欢我,让我跟他,这不是有病吗?我连他是谁都没记住。”
罗箐嗑着瓜子,另一只手里的塑料袋晃得哗哗响,“我跟他说我不谈恋爱,对男的没兴趣。他说那是你没见过男人的好,让我跟他试试就知道了。放屁,老娘不用试也知道他是个傻逼。”
“反正这事儿你们不用管,”她最终说,“我心里有数。”
崇秋没嗑瓜子,手心成了南淮的果盘。罗箐翘着二郎腿,“不说我了,你们呢?”
崇秋:“什么我们?”
罗箐看看崇秋,又看看南淮,感觉两个人像是在跟她装傻,没意思,她拍拍手,“算了,当我没说。”
他们旁边是个乐队,共五个人,民族风与现代服饰混搭的穿衣风格,男鼓手扎着小辫,女键盘手剃了个寸头,迷彩外套包裹着露脐背心和热裤,长靴踩着鼓手的椅脚,浑身上下都明晃晃写着“不好惹”。吉他和贝斯手同样一男一女,两人兼任今晚的主唱,从流行歌曲唱到乡村民谣,语言和曲风一样多变,中文英语粤语甚至方言,没有这群人不会的。剩下一个看似打杂实则什么都掺一脚,一会儿去帮鼓手换位,一会儿又跑去整理电线,挥舞着荧光棒混迹于围观群众中当气氛组,又过了会儿,他拿了个话筒和崭新的吉他过来,邀请其他人也来唱一首。
递了一圈,没一个人会弹。吉他被递到崇秋面前,他也拒绝了。关于乐器他只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吉他乐理倒是也通,但他并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
那人倒也不强求,顺延到他右边,问罗箐:“美女要不要来唱一首歌?”
罗箐凉凉看他一眼,“你看我像歌吗?”
“好的。”
那人识相地收回了话筒。
剩下最后一个,他已经不抱希望了,看了看南淮,“这位,帅哥你……”
“我试试。”
“好嘞!”几乎是喜极而泣的语气。
南淮把吉他从他手中接过去,随手拨了两下弦。
“他还会这个?”罗箐问崇秋。
崇秋摇摇头,他也不是很清楚。事实上他对南淮的很多事都知之甚少。南淮做过什么,会什么技能,喜欢什么,都是在亲眼见过之后他才知道。到刚才为止,他只知道南淮喜欢吃不太甜的甜点,或许偏好粤菜,不太能吃辣,喜欢猫、狗,很多小动物,看《小王子》,会开车,抽烟但没有瘾,喝酒,修车。
而现在又多了两件——唱歌和吉他。
崇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南淮盘腿席地而坐,垂眸拨动琴弦,开始有些生涩,似乎不太熟练,渐渐的,似乎找回了记忆,断续的音符连成了整句,乐声自他指尖缓缓泄出。
他声音很低,比起唱更像是在哼,咬字轻得仿佛暧昧的吐息,伴着崇秋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不是耳熟能详的流行情歌,也不是崇秋学的古典音乐,反而更像是童谣。
一开口,四周就静了下来。
乐队的人显然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们学习能力强,没一会儿几个人就记住了调子,在下一段开始时成功加入了伴奏。
许多人被吸引到这个角落,他们围着一团小小的篝火,目光全部落在左侧